ICAO新規限攜兩充電裝置上機 本地航空公司暫未跟隨

現時本地多間航空公司規定,乘客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的備用鋰電池不得超過20件。(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國際民航組織(ICAO)周五宣布收緊全球航空安全規例,即日起限制每名乘客最多只能攜帶兩個流動充電裝置上機,並禁止在飛行途中為該等裝置充電。新規定旨在應對新出現的安全風險,經專家建議及獨立技術評估後,獲組織理事會批准。機組人員則可因應飛機操作需要,繼續攜帶及使用相關裝置。

現時本地多間航空公司規定,乘客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的備用鋰電池不得超過20件,容量須低於100瓦時,而充電器則必須放置在座椅下方或座位口袋內。

翻查資料,去年3月,一班由杭州前往香港的香港航空客機,曾發生流動充電器在行李架內起火的事件,航機需緊急轉飛福州。其後民航處更新規定,乘客乘坐本地航空公司客機時,不得使用外置充電器,亦不可將其放置於行李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