甯漢豪:明年初完成檢討「樓宇更新大行動2.0」

【點新聞報道】財政預算案預留30億元予「樓宇更新大行動2.0」制定全新資助計劃。發展局局長甯漢豪今日(25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表示,預計明年初完成檢討,並制訂新資助計劃的細節,屆時亦會諮詢立法會。她又透露,日後加強版招標妥除了招標及評標,亦會負責聘請檢驗人員流程,避免檢驗人員為招攬更多業務,不必要地誇大檢驗結果。

新民黨李梓敬提出口頭質詢,關注政府會否修訂強制驗樓計劃目標樓宇的評分制度,把日常維修保養紀錄、有否具規模的維修基金及過去物業管理公司水平等列為考慮因素,讓樓宇結構及維修紀錄良好的屋苑,在安全情況下延後強制驗樓年期,或以持續保養計劃取代大維修。

甯漢豪強調,法例並非要求所有一踏入30年樓齡的私人樓宇便必須強制進行訂明檢驗。自強制驗樓計劃於2012年起實施,屋宇署先後向約9000幢樓宇發出驗樓通知,約七成獲發通知時已是年屆50年或以上的樓宇。她表示,屋宇署按風險為本準則,依照樓宇評分制度,揀選樓宇發出驗樓通知。以100分為上限,越高分便越大機會被揀選。

甯漢豪續指,至於部分樓宇聘有物業管理公司,甚或設有維修基金,相信這類樓宇管理和保養一般較為妥善,樓宇狀況亦較佳。一般而言,這些樓宇相對破損亦較少,發生混凝土剝落事故或獲發勘察令或修葺令的機會較低。故在現行樓宇評分制度下,有樓宇管理而狀態相對較佳的樓宇,較低機會獲發驗樓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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