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都專屬法例文件出爐 涵蓋六大建議 倡簡化城規程序及加快支付收地補償
【點新聞報道】政府今日(17日)向立法會提交北部都會區專屬法例的文件,以展開諮詢,期望法例可在今年內通過。專屬法例主要涵蓋六大建議,包括簡化城市規劃程序;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補償;便利採用創新的建築技術安排;簡化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的程序及要求;便利及管理跨境要素流動;以及就指定地區成立法定公司。
針對簡化城規程序,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提出,就北都內的非保育地帶,如政府或其他人士想改變某幅土地的法定規劃用途或發展參數/要求,可透過提出規劃許可申請尋求審批,而不需要提交涉及較長審批程序的修訂圖則申請。另外,對於北都內的「市區及新市鎮」及「鄉郊」大綱圖,當局建議將「臨時用途」定義期限,由現時分別5年及3年,均一致延長至最多7年。
至於加快支付被收回土地補償方面,如須收回的私人土地是以祖堂名義持有,當局建議在專屬法例清楚列明,地政總署署長即使未獲祖堂的全體成員一致同意,仍可向沒有註冊司理出缺的祖堂的註冊司理支付補償金額,加快進度。此安排只適用於全體註冊司理職位在位的祖堂。如個別祖堂成員有反對意見,應循法律途徑就相關私人糾紛提出申索。
為便利採用創新建築技術,當局建議,北都內的新建、重建或改動及加建建築工程項目,容許項目倡議人即使沒有證明屬「特殊情況」,仍可按《建築物條例》向建築事務監督提交有關變通或豁免申請。換言之,如果北都發展項目日後有意應用國家或其他先進地區的創新技術和新式建築材料,申請人無須證明情況特殊下,署方亦可按「質素為本」機制考慮及批予准許。
發展局表示,會就建議的法例內容由3月24日至5月22日進行約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期間會與不同的持份者溝通。目標是於今年年中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及首批附屬法例的草擬本供預覽,並爭取主體法例的條例草案在年內獲得通過,然後向立法會正式提交主體法例下首批附屬法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