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漫談國安|第一章: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從未停止

【點新聞報道】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月10日發布《「一國兩制」下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實踐》白皮書,第一個部分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從未停止。

1840年鴉片戰爭後,香港被迫與祖國分離。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中國政府於20世紀80年代初,創造性提出「一國兩制」科學構想,並首先用於解決香港問題。在進行了一系列堅決鬥爭後,中國政府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

回歸後,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致力於建設一個繁榮穩定的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香港必須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切實維護國家安全。

基本法第23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2002年9月,特別行政區政府啟動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然而,反中亂港勢力和外部敵對勢力竭力阻撓破壞,從2012年「反國教風波」,2014年非法「佔領中環」,到2016年「旺角暴亂」、公然成立「香港民族黨」,他們愈發猖獗。

2019年,在外部敵對勢力深度干預下,反中亂港勢力藉口反對特別行政區政府修訂有關移交逃犯的條例,利用一些市民的不了解和疑慮,大肆散播各種危言聳聽的言論,掀起曠日持久的「修例風波」,最終演變成港版「顏色革命」。「修例風波」期間,「港獨」猖獗、「黑暴」肆虐、「攬炒」橫行,香港被破壞得面目全非、滿目瘡痍,嚴重危害國家安全,「一國兩制」實踐面臨回歸以來最嚴峻挑戰。

雖然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努力止暴制亂、恢復秩序,但僅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力量已無法有效控制局面、維護國家安全。中央政府必須採取措施,迅速構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屏障,有效化解國家安全面臨的重大現實威脅。

(文:陳藝,視頻製作:欣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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