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下令退還關稅 金額或達1750億美元
【點新聞報道】據新華社報道,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法官4日裁定一起訴訟案,要求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在關稅清算中不得依據美國《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徵收關稅。這意味着,此前依據該法徵收的關稅需被退還。
該裁定要求,對於美國進口商已經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申報但未完成關稅清算的所有報關,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不得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有關條款清算;對於清算已經發生但尚未最終生效的報關,需重新清算,也不得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有關條款。
根據規定,美國進口商在商品入關後會在數日內預付關稅稅款,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通常在314天後確定應繳關稅稅額並進行關稅清算,多退少補。清算發生後,進口商有180天的時間提交抗議。該窗口期後,清算在法律上最終生效。
2月20日,美國最高法院公布裁決,認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沒有授權總統徵收大規模關稅。美國國際貿易法院高級法官理查德·伊頓說,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繳納關稅的所有美國進口商均有權得到美國最高法院日前涉關稅裁決帶來的益處。
美國總統特朗普2025年年初重返白宮後,多次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推出大規模關稅。據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的預算模型測算,最高法院關稅終裁涉及的退稅金額達1750億美元。美國進口商與政府可能將圍繞退稅展開曠日持久的鬥爭。
相關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