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婦轉載煽惑不投票帖文 判囚2個月緩刑18個月

【點新聞報道】61歲家庭主婦涉於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一則由「指明潛逃者」湯偉雄發布,煽惑他人杯葛該場選舉的原始帖文,昨日(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裁判官余俊翔指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即使她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帖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遂判囚2個月,但考慮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准緩刑18個月。

被告馬惠鈴(61歲、家庭主婦),她承認一項罪名,即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7A(1)(a)條。

案情透露,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2025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2025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被告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帖文,煽惑他人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中不投票。

該帖文原本由湯偉雄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煽惑他人杯葛該場立法會選舉。廉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