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對劉偉聰罪脫提上訴 今日宣判

西九龍裁判法院門外有多名穿着防刺戰術背心的警員在場巡邏。(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35+串謀顛覆政權」案,45名罪成被告於2024年被判處4年2個月至10年監禁,當中林卓廷、吳政亨、鄒家成等12人其後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律政司則對在原審中罪脫的被告劉偉聰,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上訴庭於去年7月開庭處理上訴聆訊後,將於今日(23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布判決,預計需時半小時。

位於通州街天橋底的行車線停泊多架警方車輛。(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點新聞記者今早見到,法院門外有多名穿着防刺戰術背心的警員在場巡邏,而位於通州街天橋底的行車線亦停泊多架警方車輛。與此同時,警方設置路障,所有進入法庭的車輛,必須需接受安檢,例如,通過爆炸品搜索犬、金屬探測儀器以及反光鏡檢查車底。

「35+串謀顛覆政權」案共有47名被告,當中有31人在不同階段認罪,餘下不認罪的16人受審後有14人罪成,李予信、劉偉聰則罪脫。最終有12人先後提出上訴,當中11人包括楊雪盈、黃碧雲、鄒家成、余慧明、何桂藍、林卓廷、吳政亨、鄭達鴻、何啟明、陳志全、梁國雄,就定罪和刑期提上訴;認罪的黃子悅則僅提出刑期上訴。

爆炸品搜索犬在場,所有進入法庭的車輛,必須需接受安檢。(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另外,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對原審中罪脫的劉偉聰提出上訴。律政司代表提出上訴的陳詞指,劉偉聰出席九龍西「初選」的首次協調會議,參與者在會上傳閱協議文件,之後亦收到關於協調機制的資料,加上他有看過其他「初選」參與者的宣言,認為劉偉聰明白「35+」計劃的其中一個目標是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促使行政長官回應所謂的「五大訴求」。

劉偉聰最終交表參與「初選」,落敗後亦在社交平台表明會跟從協調會議的安排,證明他由始至終都參與謀劃,遵從「初選」共識。

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對原審中罪脫的劉偉聰提出上訴。圖為劉偉聰。(資料圖片)

《墨落無悔》僅屬額外約束機制

律政司認為,原審法官對於劉會否無差別否決財案存疑,並給予過分比重,是裁決有誤。另外,原審對於劉有否聯署《墨落無悔》聲明也給予過多比重。

律政司認為《墨落無悔》聲明只是約束參加者的額外機制,案中針對劉偉聰的證據確鑿,劉未有聯署聲明也不會否定其參與串謀,法庭應考慮壓倒性證據,包括劉在串謀過程的行徑,加上劉有意圖顛覆政權,要求上訴庭推翻原審裁決,將案件發還原審處理。

(來源:香港文匯報 記者:葛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