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善後|議員讚方案全面「有得揀」 保險索償維修保養更簡單

【點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大火發生至今近三月,今日(21日)政府正式公布長遠居住安排方案,向宏福苑受災居民提出業權收購計劃,涵蓋「樓換樓」及現金收購方案。對此,多名政界人士接受點新聞訪問時表示,本次方案「情理法」兼備,涵蓋絕大多數受影響居民的需求,方案「有得揀」,符合不同居民的需求,政府收購業權後亦能簡單處理保險索償、維修保養等長遠複雜問題。

政府今日公布大埔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政府新聞處)
陳沛良認為,方案「情理法」兼備。(點新聞資料圖)

現任立法會議員(保險界)陳沛良認為,方案「情理法」兼備,令居民「有得揀」,「比較周全」,體現政府有擔當。他指,政府收購業權後,對災民有不少好處,包括因涉立案法團而難以處理的保險索償,「若政府成功收購(業權)後,政府便承擔索賠的責任,保險公司可直接同政府傾,可短期內快速解決」。

陳沛良續指,要收購7座樓宇的業權,相信28億專項基金及部分保險的賠償,難以負擔,故政府額外投入的40億公帑,是基於「同理心」,可以理解。他相信40億元是「最高估算」,若日後有額外保險賠償或捐款,「還能進一步減輕公帑的投入」。

林筱魯表示,政府提出的收購方案可令居民根據自身不同需要做出不同選擇。(點新聞資料圖)

立法會議員(選委界)林筱魯指出,政府介入收購業權是現時最優解。他說,現時大部分受災居民最大的期望,即為盡快另覓住所,而政府提出的收購方案,可令居民根據自身不同需要做出不同選擇。他認為,宏福苑火災事件受到社會大眾關注,公帑的投入應考慮「合理性」、「能否盡快解決問題」,及「是否有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亦需要確定社會大眾是否能接受。林筱魯相信,政府給出的8月31日最後期限「有得傾」。「因為有部分業主在事故中不幸過身,或涉及處理繼承問題,需等待法院判決,相信政府會再給延期選擇」。

吳錦華認可方案「穩妥」。(點新聞記者王俊傑攝)

現任立法會議員(會計界)吳錦華同樣認可方案「穩妥」,指「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是操作簡單,花時最短的,是不明朗因素降到最少的方案」。針對接下來公布的財政預算案,吳錦華相信會涵蓋本次方案的財政支出,「40億元公帑是封頂數」,他指,宏福苑火災事件極具單一性、偶然性,「公帑投入屬特殊處理,不會成為日後的先例」。至於本次宏志閣未能納入收購範圍,吳錦華建議,政府需繼續與宏志閣居民保持溝通順暢,並充分了解居民的意願,從而再考慮進一步決定。

胡綽謙(右二)指,受災居民有兩大需求,一為希望盡快有長遠安置,二為擁有與現時類似居住面積的屋宇。(胡綽謙FB)

現任大埔區議員胡綽謙指,受災居民有兩大需求,一為希望盡快「上樓」,二為擁有與現時類似居住面積的屋宇。他感謝政府在火災發生後3個月內,公布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令受災居民「生活能向前看」。「雖然事件已經發生數月,但政府未有安排前,居民難以有長遠規劃,包括小朋友的讀書問題等,現在都能有清晰考慮」。

(點新聞記者劉妍伶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