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元朗市區驚現非法「煙花騷」 網民:大癲!
【點新聞報道】今日(17日)大年初一,元朗凌晨驚現非法「煙花騷」,有目擊市民直言:「大癲!係元朗開心廣場十字路口放煙花。」
警方指,於17日凌晨5時11分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元朗安寧路燃放煙花。警員到場搜索,於安寧路38號街頭發現一些已燃點的煙花,但未尋獲放煙花人士;此外,警方於大年初一凌晨零時許,接獲將軍澳區兩宗非法燃放煙花事件,但警員到場搜索後均無發現。
根據《危險品條例》(第295章),煙花爆竹均屬危險品,任何人非法製造、貯存、運送或使用危險品,最高刑罰為監禁12個月及罰款20萬元。此外,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任何人如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煙花爆竹,以致對任何人造成損害或危險,最高刑罰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