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漫畫|罪有應得

漫畫:小山邱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2月9日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另外8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其餘8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

亂港黑手黎智英身為壹傳媒創辦人,卻將旗下刊物化為個人政治工具,藉所謂「新聞自由」之名,行煽動顛覆之實,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點新聞特整理壹傳媒相關事實數據,以「數字」揭穿其亂象惡行:

謊言、爛賬、清盤除牌 壹傳媒亂象惡行一文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