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視頻論點|挑戰國安 必受嚴懲 黎智英罪行重大囚20年

【點新聞報道】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昨日(9日)就黎智英及另外8名被告,以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共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定罪作出判刑。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案件主腦黎智英在本案的總刑期為20年,其餘8名被告則被判監禁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各被判罰款3,004,500港元。

黎智英長年以來是一系列反中亂港活動的主要策劃者、組織者、參與者。他1995年創辦《蘋果日報》,以這份「煽情化、極端化」為特色的報紙,積累了撬動政治的輿論資本。

在2019年黑暴中,黎智英與西方勢力的勾結也達到頂峰。黎智英公開叫囂「為美國而戰」,毫不掩飾自己緊抱美西方大腿,乞求外國「制裁」。法庭上播放的影片中,他直言不諱:「我們很想CIA,我很想美國影響我們,我很想英國影響我們,我很想外國影響我們。」在影片中,當他被問及是否介意被稱為「漢奸」時,他更是厚顏無恥地回應:「我不介意。」

法庭於去年12月15日的裁決中清楚指出,黎智英長年對中國懷有怨憤和憎恨。遠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黎智英已經構思美國可以利用哪些手段制衡中國。當2019年的示威演變成暴力活動,黎智英及《蘋果日報》是走在暴力活動最前線的其中一員。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156日的公開聆訊,多達2220項證物、超過8萬頁文件、14名控方證人的證詞……鐵證面前,罪惡無處遁形。正義的法槌鏘然落下,黎智英的賣國亂港罪行,終將在20年的牢獄生活中得到清算。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這是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要里程碑,香港國安法彰顯了「定海神針」的作用。

「黎智英被判刑20年,但我受過的傷害是一輩子的。」「這是最好的春節禮物。」對黎智英的獲刑,香港社會各界與廣大市民拍手稱快。這一判刑嚴正有力宣示:無論是誰,膽敢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都必定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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