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判刑|外交公署:依法審判罪有應得 特區法治不容干預
【點新聞報道】亂港黑手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昨日(9日)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刑期與早前的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其餘8名被告分別被判囚6年3個月至10年不等。外交部駐港公署今日(10日)在官方網站發布消息,對於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歐盟官方及個別政客說三道四,污衊香港法治、自由狀況,外交公署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以下為全文:
2月9日,香港特區法院對已被裁定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等罪名成立的黎智英作出量刑裁決,依法判處其監禁20年。外交部駐港公署堅決支持特區法院依法所作量刑裁決。裁決宣布後,美國、英國、澳大利亞等國家和歐盟官方及個別政客說三道四,污衊香港法治、自由狀況,叫囂釋放黎智英並對港施加制裁。對此,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予以嚴厲譴責。
發言人指出,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大量證據顯示,黎長期勾連境外反華勢力,散播亂港言論,挑撥對立、煽動仇恨、美化暴力,乞求外國勢力對中國內地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封鎖和其他敵對行為。其所作所為嚴重衝擊「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嚴重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和市民的福祉,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發言人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香港特區法院根據事實和法律對黎智英作出定罪,確認其為涉案罪行主謀,按照其罪行嚴重程度,依法予以公正判刑,維護法律權威、捍衛國家安全,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
發言人強調,實踐證明,香港國安法律的實施進一步築牢了「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根基,以高水平安全護航高質量發展。無論外部勢力對香港如何抹黑、叫囂、施壓,都無法改變我們全面準確、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意志,都無法阻擋香港由治及興的歷史大勢。
發言人重申,黎智英是中國公民,黎智英案純屬香港特區內部事務。我們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主權,尊重香港法治,立即停止就黎智英案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立即停止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我們將堅定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決挫敗任何外部干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