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正義雖遲到但不缺席 黎智英判刑彰顯法治威嚴

文/王俊傑

「正義或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身為一名生於斯長於斯、始終堅守愛國愛港立場的香港青年,見證前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名判監的消息傳來,我內心滿溢着難以言喻的振奮與欣慰。

黎智英的獲刑,絕非一時之判,而是其長期以來惡貫滿盈、賣國禍港的必然結局。回望那些年香港被陰霾籠罩的日子,黎智英及其操控的勢力便是製造混亂的罪魁禍首。他利用《蘋果日報》等平台,將媒體異化為反中亂港的工具,肆意歪曲事實,毒害市民、年輕人心智,蓄意煽動社會對立、美化暴力行徑。多少家庭,因他煽動的亂局而破碎;多少青年,因其中的分化而失去好友,甚至錯過了本該一片光明的前途與未來;多少市民,在無盡的恐慌中度過一個又一個日夜。那些街頭縱火、破壞公共設施、襲擊無辜路人的畫面,背後都離不開黎智英之流的蠱惑與支持。更令人不齒的是,他公然背棄國家與民族,跪舔外部勢力,乞求對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將香港的繁榮穩定當作換取個人私利的籌碼,嚴重踐踏法治底線,危害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其罪行罄竹難書,早已被全體愛國愛港市民所唾棄。

這項判決的意義,遠不止於對黎智英個人的懲戒,更彰顯了香港法治的公正與威嚴,印證了香港國安法的強大威力。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論地位高低、背景如何,只要觸犯法律、危害國家安全,就必然會受到法律的嚴懲。香港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相關法律,行使執法權、檢控權與司法權,整個審理過程嚴格遵循法定程序,證據確鑿、法理清晰,充分體現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法治精神。對黎智英的判決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要里程碑」,是向所有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歹毒之徒發出明確警示:香港不是法外之地,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穩定的行徑絕無好下場,任何詭辯都無法掩蓋其罪行,任何外部干涉亦動搖不了香港司法的公正裁決。

同時,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黎智英雖已伏法,但國家安全的風險並未完全消除。美西方敵對勢力從未放棄干涉香港事務、破壞「一國兩制」的圖謀,仍在暗中勾結殘餘反中亂港分子,企圖捲土重來,破壞香港得來之不易的穩定局面。

「國家安全猶如空氣、陽光,受益而不覺,失之則難存」。國家安全跟每個香港市民都息息相關,我們要持續用好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律工具,築牢維護國家安全的銅牆鐵壁。

身為愛國愛港的香港市民,我們不但是香港繁榮穩定的受益者,更應成為維護國家安全的參與者和貢獻者。過去幾年,我們親眼見證了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從亂到治、由治及興的巨大轉變:社會秩序恢復井然,經濟逐步復甦向好,市民生活重回安寧,「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這一切的來之不易,讓我們更加深刻地體認到,國家安全是香港發展的前提,只有國家安全得到切實保障,香港才能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在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為市民創造更美好安定的生活。

黎智英的獲刑,是正義的勝利,是法治的彰顯,更是香港邁向長治久安的重要一步。筆者相信,所有真心真意、愛國愛港的市民必定繼續堅定支持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自覺遵守法律,堅決抵制任何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穩定的言行,讓香港這顆「東方之珠」在祖國的懷抱中綻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

(作者為民建聯離島支部副主席、大嶼山分區委員會委員、香港青年時事評論員協會會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