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正義護香江!黎智英不容輕判的四大原因
文/吳志隆
跨越數年的黎智英案在2月9日迎來判刑,黎智英被判入獄20年,廣大市民紛紛高呼「大快人心」。在法庭去年12月裁定罪成的855頁的判詞中,已經將黎作為反中亂港勢力的核心頭目、外部反華勢力在香江的「第一白手套」。這說明,從長期利用《蘋果日報》炮製假新聞、煽動社會仇恨,到串聯「非法佔中」「修例風波」等一系列暴力事件,再到公然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黎的行徑早已突破法律底線,嚴重踐踏「一國兩制」原則,對國家安全和香港社會穩定造成了難以估量的傷害,今次判刑絕對是罪有應得。
法庭依法從嚴判決的做法值得支持,不僅是公正清算黎的纍纍罪行,更是香港進一步鞏固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必然要求。筆者以為,嚴肅處理黎智英一案,可從四方面為本港帶來利好影響。
首先是彰顯法治權威、捍衛司法公正的核心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法治社會的信條,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黎案歷經150多天公開聆訊,控辯雙方充分舉證交鋒,司法機關嚴格遵循罪刑法定、無罪推定原則,最終以確鑿證據裁定其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三項罪名全部成立,整個過程彰顯了香港司法的獨立與嚴謹。
其次,需引起社會警惕的是,在庭審過程中,美西方反華勢力妄圖以「健康問題」「新聞自由」等幌子,通過「外國假律師團」游說施壓、黎氏子女海外賣慘等拙劣手段干預司法。不過,相關謊言被庭審紀錄、監獄醫療報告和本地律師事務所的澄清聲一一戳穿。從嚴判決,恰可有力回擊這種外部干預,向世界宣告香港的司法獨立不容侵犯,法治精神在維護國家安全的鬥爭中更是堅不可摧。
再者,從嚴判決是築牢國安屏障、肅清亂港毒瘤的關鍵舉措。國家安全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根基,香港國安法的頒布實施為「一國兩制」築牢了法律防線,而黎案的公正審判則是該法威力的集中彰顯。黎智英長期充當境外反華勢力在港「代理人」,圖謀系統性破壞特區憲制秩序甚至顛覆國家政權。從利用媒體平台毒害青少年思想到煽動黑色暴亂,再到策劃「35+」非法初選、「攬炒十步曲」癱瘓特區政府,黎智英都是讓香港法治蒙塵,讓市民生命財產安全飽受威脅的罪魁禍首。對其從嚴懲處,正是以法律之劍斬斷反中亂港分子和外部敵對勢力的黑手,形成強大震懾效應,讓任何妄圖挑戰國安底線的別有用心者都不敢越雷池半步。
最後,從嚴判決是增進市民福祉、護航香港發展的重要保障。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社會重回穩定,經濟民生逐步復甦。可見,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從嚴判決將徹底終結反中亂港勢力的政治操弄。社會只有持續穩定安寧,才能夠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無論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吸引外資還是推進北部都會區建設、改善住房醫療等難題,若無「安全」作基礎,都將無從談起。此外,從嚴判決也讓市民更清晰認識到反中亂港勢力的真面目,從而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共同書寫繁榮發展新篇章。
依法嚴懲黎智英,是對香港法治精神的生動詮釋,也是國家安全防線不斷加固的有力證明。不管外部勢力如何叫囂,都無法阻擋本港由治及興的大勢。
(作者為陝西省政協委員、「就是敢言」執行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