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判刑|莊豪鋒:法官判決彰顯公義 駁斥外媒歪曲抹黑

【點新聞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全部控罪成立,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9日)作出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刑期與早前的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

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莊豪鋒表示,黎智英作為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是黑暴事件的主要推動者之一,其為了個人政治目的而煽動年輕人作出暴力行為,實屬罪大惡極,「今次判決絕對係彰顯公義、維護法治。」

黎智英案是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以勾結罪定罪判刑的首宗案件。莊豪鋒指案件為非常重要例子,「讓其他人知道什麼行為是法律不容許」,為「勾結外國勢力」和「正常國際聯繫」畫下清晰界線,也令某些人不能再以國際聯絡為幌子,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對於美西方國家境外反華媒體、組織及政客等以黎智英案為由攻擊香港新聞自由的言論,莊豪鋒指此「完全罔顧事實」。他指出,黎智英犯罪意圖及行為非常清晰,不存在政治打壓,一般奉公守法的市民也不可能誤墮法網,法庭判決與新聞自由並無關係。他指出,類似聲音是以立場先行,無視審判中披露的證據,根本不是正常報道,只是政治工具。

莊豪鋒表示,其所在的實政圓桌一直支持大力打擊假新聞,召集人田北辰亦曾多次在立法會內向政府提問和提出建議。他強調,「意見可以不同,但必須要基於事實」,散播假資訊,意圖製造混亂矛盾者必須嚴懲。

(點新聞記者劉鴻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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