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維護國家安全 彰顯法治威權

嚴剛議員認為,黎智英違反國安法一案的公正判決,彰顯了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維護了特區依法自由營商環境。(點新聞圖片)

文/嚴剛

勾結外部勢力、圖謀顛覆合法政權的黎智英今天上午被判囚20年,可謂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大快人心。

從黎智英案長達156天的審訊以及法庭早前公布的長達855頁的判詞可以看出,是案證據確鑿、鐵證如山。法庭判詞客觀如實地披露了黎智英犯案的纍纍罪行,並且依據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作出公正判決。長期以反中亂港為己任的黎智英,與國際反華勢力沆瀣一氣,裏應外合,煽惑仇恨仇視國家,圖謀顛覆合法政權,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後依然故我,肆無忌憚地實施其犯罪活動。黎智英的犯罪行徑不僅僅損害了普通市民安寧祥和的社會環境,也直接損害了香港依法自由營商環境。對於這樣知法犯法的滔天罪行,法庭經過嚴謹公正透明的審訊,作出符合普通法司法程序的法律裁決,符合社會各界的期望。

特區政府從執法機構到司法裁決,完全是依法執法依法司法,整個過程嚴格遵循香港國安法的立法原意。律政司嚴格依法進行各項刑事檢控工作;司法機構則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有序推進法律程序,在整個檢控與審判環節,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得到充分尊重,法治精神和原則獲得遵從。黎智英一案的嚴正判決,彰顯了司法的公正以及特區的法治核心價值,同時也彰顯了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同時,也傳遞了一個清晰明確的訊息,就是在維護國家安全的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沒有特權沒有特例沒有特殊行業,更沒有特殊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人所有行業都不能以所謂的「新聞自由」或言論自由等藉詞,挑戰國安法的底線。

維護國家安全及發展利益,是公民的憲制責任,也是國際社會的慣常執法司法行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發展利益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怠慢鬆懈。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在國際局勢風雲變幻的今天,國安警鐘必須長鳴,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必須精準到位,執法行動堅決果斷,司法過程公正透明,才能維護並伸張正義,才能夠保障香港公正的依法自由營商環境。惟其如此,香港特區才能確保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