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山:黎智英罪大惡極罪無可恕 20年刑期罪有應得

黃玉山表示,黎智英理應依法接受最嚴厲的懲罰。(點新聞圖片)

【點新聞報道】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9日)就亂港黑手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判刑,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刑期與早前的欺詐案刑期分期執行。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黃玉山接受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訪問時表示,法庭針對黎智英案歷經156日公平、公正、公開的審訊,案件證據確鑿。判決充分證明了,在香港,任何人挑戰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企圖破壞國家安全,都必將受到嚴厲的懲罰。同時,黃玉山認為,法庭就黎智英案作出了公平公正的判決,彰顯了香港一貫以來的法治精神,也證明了香港的司法不會受到外來力量的干預,能夠自主作出公正、獨立且符合法律原則的判決。

黃玉山指出,黎智英一案的情節和性質極其惡劣,黎智英長期從多方面實施破壞行為,煽動仇恨、破壞社會秩序,對香港社會造成極大危害。他舉例指,2019年7月,黎智英曾在出席美國「保衛民主基金會」的座談活動上,公然敦促美國對中國使用核武器,聲稱美國只需幾分鐘就可以摧毀整個中國。黃玉山強調,此類言論罪大惡極、罪無可恕,其用心歹毒,實在是罪有應得,黎智英理應依法接受最嚴厲的懲罰。

此外,黃玉山表示,黎智英在獄中也得到了公正的對待,絕無遭受任何虐待的情況,外界部分傳媒的不實抹黑言論,純屬一派胡言。他亦強調,在整個司法判決過程中,香港司法機構經過了公平公正的審訊,依法對黎智英作出判決,充分體現了香港的法治精神,也再次證明香港在基本法的治理下,擁有公平公正的法律體系及運行機制。

黃玉山續指,黎智英通過《蘋果日報》等報刊,長期持續宣揚反對特區政府、反對中央、反對國家的言論,還不止一次慫恿美西方敵對勢力對香港實施制裁,對國家進行侵略和破壞。他認為,這類罪行情節十分嚴重,所以判處其20年有期徒刑是非常恰當。至於社會上有部分人認為判決還可以更重,黃玉山則表示,尊重法庭的判決,作為香港市民,亦堅決支持法庭的判決,黎智英犯下的滔天罪行,罪有應得,理應接受這樣的嚴懲。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沈安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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