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黎智英判囚20年 各被告刑期一覽
【點新聞報道】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3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早前被裁定全部控罪成立。黎智英連同其他8名早前認罪的被告,今日(9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判刑。這亦是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案件判刑,全城關注。
涉案被告包括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其中,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立,即黎智英三項罪名全部罪成,黎智英被判刑20年監禁,其中18年分期執行。
各被告刑期一覽:
黎智英被判20年監禁,其中18年分期執行
陳梓華被判6年3個月監禁
李宇軒被判7年3個月監禁
張劍虹被判6年9個月監禁
陳沛敏被判7年監禁
羅偉光被判10年監禁
林文宗被判10年監禁
馮偉光被判10年監禁
楊清奇被判7年3個月監禁
另外,同案的《蘋果日報》三間公司亦被裁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及「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3,004,500元。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6名《蘋果日報》高層等12被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三案共12名被告依次為陳梓華、李宇軒、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