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鞏固醫委會規管職能 優化申訴處理機制

醫務衞生局今日公布《醫生註冊條例》修訂建議,以進一步規管醫務委員會的職能。(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醫務衞生局今日(6日)公布《醫生註冊條例》修訂建議,以進一步規管醫務委員會的職能,包括改革醫委會組成、優化申訴處理流程,以及強制醫生進修等。有關建議今晚已提交至立法會,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將於2月13日(下周五)開會討論此修訂建議。

現行《醫生註冊條例》規定,醫委會由32名委員組成,其中24名為醫生委員,8名為業外委員。醫衞局建議,引入具備不同專業資歷及背景的醫生委員,部分委員將由政府直接委任,以促進委員背景多元化。同時,為避免委員會過度側重行業利益,當局參考英國及澳洲等地的經驗後,認為醫委會應進一步吸納業外人士。此外,為配合加強香港基層醫療服務的政策方向,醫委會亦應納入基層醫療代表,以確保相關服務的發展需求在醫委會層面得到充分反映。不過,具體組織人數仍未公布。

修訂建議亦提到,必須加強衞生署署長在醫委會中的角色,輔助督導醫委會秘書處的運作。當局亦將與醫委會商討,安排具備相關專業背景的衞生署高級管理人員出任醫委會秘書一職,以提升秘書處的行政效能。另外,當局建議賦權醫衞局局長,在符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向醫委會發出書面指示,確保醫委會宏觀考慮醫療政策,並及時回應緊急的公共醫療問題。

醫衞局發言人強調,新修訂並非要削弱「專業自主」,反而是要進一步提升專業服務的質素,而醫委會有責任維持醫生的專業操守及水平,以維護病人安全,並打破利益固化的藩籬。

醫委會有權成立偵委會及研訊小組,獨立調查對醫生的申訴個案。鑑於近期醫委會處理申訴個案的情況,當局提出增加獨立審裁員(包括醫療專業及業外人士)在偵委會和研訊小組的參與,並要求醫委會為申訴處理機制的各個環節訂明目標處理時間,同時建立進度監察制度。

修訂內容亦提議,衞生署將積極研究成立專責隊伍,以支援申訴調查工作,並增設法律及行政支援人員,應對日益增加的申訴個案。當局發言人表示,目標處理時間將由醫委會自行釐清,並強調必須確保申訴處理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當局亦提出,容許申訴人及相關醫生就研訊小組的裁決,向醫委會申請覆核,或向法庭提出上訴。此外,當局要求列入專科醫生名冊的註冊醫生必須參與延續醫學教育,並將《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及本地認可醫學院名單,明確納入修訂後的條例之中。

(點新聞記者周禹含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