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定了!黎智英案下周一判刑

【點新聞報道】2025年12月15日,高等法院原訟庭對亂港黑手、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作出裁決,裁定其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三項控罪全部成立。司法機構網站顯示,黎智英案將於下周一(2月9日)上午10時判刑。香港國安法列明,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6名《蘋果日報》高層等12被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今年1月中已完成求情,各被告均同意本案屬性質嚴重,部分被告希望量刑起點訂為「情節嚴重」案件中最低的10年監禁,曾出庭頂證黎智英的從犯證人亦冀獲酌情減刑。

三案共12名被告依次為陳梓華、李宇軒、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前社長張劍虹、前副社長陳沛敏、前總編輯羅偉光、前執行總編輯林文宗、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及前社論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及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

黎智英案的庭審過程公開透明,揭露的大量事實和證據表明,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充當反中亂港勢力的幕後「主腦」和「金主」,長期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和行為,甚至乞求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特區,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毫不收斂,給香港社會造成嚴重傷害,給香港市民留下徹骨之痛。此次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對黎智英依法定罪,有力捍衛了法律的正義和尊嚴,彰顯了香港法治精神。

相關閱讀:

肥黎罪成|黎智英罪有應得 外國假律師團隊炒作抹黑「健康問題」無中生有

黎智英案|張舉能:無人能凌駕法律 要求釋放被告是衝擊法治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