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電騙|最高檢起訴逾1.1萬涉詐人員 明家白家犯罪集團16人被判死刑
【點新聞報道】據最高人民檢察院2月4日消息,去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依法批准逮捕緬北集中遣返涉詐人員4300餘人,起訴1.1萬餘人,對跨境電詐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懾。
最高檢全程指導浙江、廣東、福建等檢察機關依法行使司法管轄權,辦理緬北明家、白家、魏家、劉家等重大跨境犯罪集團案件,依法提起公訴、出庭支持公訴。明家、白家犯罪集團共16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7人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16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充分彰顯了我國依法從嚴從重懲處的堅定立場和保護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堅定決心。
據央視新聞此前報道,2025年11月3日,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詐騙、販賣、製造毒品、綁架、開設賭場等罪,判處白家犯罪集團案白所成、白應蒼、楊立強、胡小姜、陳廣益等5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白所成因病死亡,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2025年12月24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去年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等罪,判處明家犯罪集團案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人死刑,並判處相應附加刑。一審宣判後,明國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2025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