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政界:巴拿馬港口裁決破壞國際投資信心
就巴拿馬最高法院裁定巴拿馬政府與和記港口巴拿馬港口公司續約經營的兩個巴拿馬港口違憲一事,香港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均對此表達強烈不滿和嚴正譴責,批評該裁決毫無法律依據,背後存在政治操弄,是對商業契約精神的嚴重踐踏,不僅粗暴侵犯中國企業的合法權益,更嚴重破壞巴拿馬的營商環境與國際投資信心。他們強烈支持國家以至香港特區採取必要措施維護企業權益,並敦促巴拿馬方面尊重法治與合約精神,糾正錯誤行為。
長和集團的巴拿馬港口公司自1990年代起開始營運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巴拿馬港口公司於2021年依照「自動續約條款」,又取得25年特許經營權直到2047年。去年8月,巴拿馬審計長入稟巴拿馬最高法院,要求法院裁定長和旗下巴拿馬港口公司,2021年續簽巴拿馬運河兩個港口經營權的合約25年違憲。巴拿馬最高法院周四(1月29日)裁定相關合約無效,但法院的聲明並無對港口的未來作出指示。
衝擊巴拿馬營商環境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英豪批評,巴拿馬最高法院針對長和港口運營合同的裁決,令人難以接受。長和旗下公司的相關合同已實行多年,企業亦投入大量資源,如今突然被指違法,背後必然受到外部政治因素影響,存在外部政治壓力,此裁決很大可能是由當地行政部門推動。
他指出,該裁決不僅缺乏任何既往法律判例支持,更會嚴重衝擊巴拿馬的營商環境,「一份經合法程序批准生效、且外資已大量投入的合同,因外部政治勢力施壓而被最高法院突然宣布無效,不僅對巴拿馬自身造成極大傷害,更會讓全球投資者對當地投資環境失去信心,日後無人敢在當地投資。」由於此次事件並無相似案例可資參考,他對該最高法院判決感到非常難以接受。
黃英豪強調,當地及外國政府此類施壓、脅迫行為,嚴重侵犯了中國內地以至香港企業的合法權益,勢必損害雙邊關係,令巴拿馬徹底失信於國際社會。他全力支持國家外交部門採取行動,堅決保護中國企業的正常合法權益,並呼籲有關方面迅速採取實際措施,對此類侵害中國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予以有力反擊。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立法會議員朱立威批評,巴拿馬此舉不僅損害香港企業依法建立的長期投資與經營預期,更對自身的法治信譽及營商環境造成嚴重負面影響。「我們應堅決反對任何國家以脅迫或不合理手段干擾香港企業的正當商業運作,並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他指出,香港企業始終遵守當地法律與國際慣例,為巴拿馬的基礎設施發展、就業及經濟帶來實質貢獻。此次裁決若無視契約精神與法律穩定性,必將動搖國際投資者對巴拿馬市場的信心,不利於兩地長遠經貿合作。他敦促巴拿馬有關方面尊重法治原則與商業合約的嚴肅性,確保所有外來投資在公平、可預期的環境下正常運營,並支持特區政府繼續積極跟進,為受影響企業提供協助,共同維護香港工商界的合法權益。
破壞市場公平性與可預期性
「此次事件已非單純商業糾紛,而是部分國家將商業合約政治化、工具化的危險信號。」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林至頴指出,中方堅定維護企業合法權益,不僅是為捍衛契約精神,更是對當前國際經濟秩序中單邊主義與脅迫行徑的必要抵制。
他強調,面對將中國海外關鍵基礎設施作為地緣博弈籌碼的風險,國家需強化法律、外交與多邊機制的綜合工具箱,為企業「走出去」構築更堅實屏障,同時推動建立更具包容性與穩定性的國際經貿新秩序。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冼漢廸表示,此次裁決是對一家香港企業合法契約權利的粗暴侵犯。事件背後絕非簡單的商業合同糾紛,是國際經濟交往中不應出現的政治操弄和單邊脅迫。
「這種將商業問題政治化,濫用司法程序為地緣政治目的服務的行徑,極大地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與可預期性,向全球投資者發出了一個極其負面的信號。」冼漢廸說,巴拿馬運河作為全球貿易的關鍵通道,其運營權的安排本應基於純粹商業與法律考量,確保中立與穩定,如今卻可能淪為政治博弈的籌碼,這損害的是所有依賴該航道國家的共同利益。
嚴重違反契約精神與國際法準則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徐莉表示,巴拿馬最高法院單方面裁定長江和記實業運營合同無效的決定,不僅嚴重違反契約精神與國際法準則,更在缺乏充分法律依據下,無理剝奪香港企業的合法經營權益,實質上是對國際商業規則的破壞。
她堅決支持中國外交部及香港特區政府的嚴正立場,反對任何外國政府以脅迫、施壓或政治手段干預正常經貿活動。國家有責任、有決心維護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對中國政府將採取一切必要措施表示全力支持。
全國政協委員馬光如指,長和集團的巴拿馬港口公司於2021年依照「自動續約條款」,取得25年特許經營權直到2047年,但巴拿馬最高法院卻裁定相關合約無效,嚴重干預了及影響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
「事件反映巴拿馬在國際經貿關係中使用脅迫、施壓及不合理的手段,嚴重損害企業在當地的合法權益。這種做法嚴重損害當地營商環境,亦影響投資者信心。」馬光如期望巴拿馬政府及最高法院必須尊重合約精神,有效維護企業在當地的正當合法權益,展現維護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的決心及責任擔當。
(來源:香港文匯報 記者:黃子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