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聞1分鐘|公司招聘設「35歲」門檻 勞工處聯絡僱主下架廣告

【點新聞報道】每間公司都有自己的招聘標準,但個別企業竟對求職者設置年齡門檻。點新聞記者近日發現,本港一生物科技公司在招聘「前台及行政助理」時,明確要求應徵者「35周歲以下」,疑有歧視之嫌。

該公司日前在招聘平台「OfferToday」上,發布前台及行政助理職位廣告。入職要求第一條,就寫明「35周歲以下,形象良好,擁有合法在港工作的身份或簽證」。點新聞就此向勞工處查詢,處方表示,已主動聯絡有關僱主及職業介紹機構,相關廣告現已移除。

勞工處表示,已提醒有關僱主須遵循消除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指引。在招聘廣告方面,僱主應以劃一的甄選準則和中立的措辭刊登招聘廣告,吸引不同年齡的合適人士應徵,除非有關職位確實需要年齡規定,例如兒童劇場的小演員,否則不要在招聘廣告內列明應徵者須介乎某個年齡。

本港現時未有針對年齡歧視的規管法例。平機會回覆查詢時確認,現行四條反歧視條例均未將「年齡」列為保障特徵。儘管如此,平機會不贊同任何形式的歧視,呼籲僱主用人唯才,不應基於申請人的年齡或外表等非與能力相關的因素而作出聘用決定。

相關報道:

應徵行政助理需35周歲以下?勞工處:已聯絡有關僱主

行政助理招聘疑涉年齡歧視 門檻要求35周歲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