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安全帶「束縛」確有必要
文/黎岩
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新法例本月25日起正式生效。對於過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習慣自由散漫的市民而言,突然受到束縛約束,確實略有不便不適應,以至於引起社會爭議。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28日亦表示,推出新法例的初衷旨在保護市民安全,理解市民需要時間適應,故在適應期會情理法兼備,以勸喻為主,盡量人性化處理,不會動輒就強力執法施加罰款或刑事懲處。不論如何,雖然有所束縛,但為着人身安全,期望市民還是能夠切實理解立法保障生命安全的初衷,並知法守法,謹記佩戴安全帶。
行政長官李家超27日亦表示,本港提出佩戴安全帶的建議,是針對2018年大埔公路發生19死66傷嚴重交通意外,由當時審視事件的獨立委員會及專家,就防範類似事件發生引致大量傷亡而作出的主要建議,是經過研究討論和「悲痛教訓」後提出的保障乘客措施。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推動並實施立法的初衷旨在保障所有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市民的人身安全。
事實上,要求乘客佩戴安全帶是國際常見做法,英澳等國家與地區早已實施,本港亦早已就的士及私家車等交通工具乘客佩戴安全帶作出相關立法規定。國際研究數據亦顯示,在車輛迎頭碰撞或翻側的意外,佩戴安全帶可以減低四成死亡及七成身體受傷風險,相信各界對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慘劇,部分乘客飛甩至車外不幸死亡的慘劇記憶猶新。
至於有人質疑企位意外受傷風險比座位更高,如何保障企位乘客的安全問題,當局亦表示,巴士作為集體運輸工具,安全帶只是其中一種安全保障,巴士公司已經因應當局要求,為配合法例實施,改裝使用加長欄杆,並使用防滑地面及欄杆,並全面落實安裝限速裝置,定期維護確保限速裝置有效。
巴士公司也表示,自安全帶新規定實施以來,留意到安全帶的使用率顯著提高,為確保所有乘客安全帶處於良好狀態,公司已加強對巴士安全帶的全面清潔與保養,以保障市民不會因為安全帶清潔不夠而心生厭惡拒絕使用。如果車長發現或接獲乘客通知安全帶失靈或損壞,應在安全情況下記錄情況,及於到達總站後通知公司,公司會盡快跟進。
當然,根據香港的道路交通的一般情況,市區巴士行駛速度確實有限,尤其是在白天正常情況下,很難超速行駛,最為特殊的情況就是午夜時分,道路車輛稀疏才有可能出現高速駕駛。因此,相比較的士與公共小巴,大型巴士座位客相對也算安全。但凡事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巴士客受到安全帶的一點小小束縛,相對於至高無上的生命而言,確實不算什麼麻煩。至於法例用統一的「有帶必扣」覆蓋了道路的多樣性,也是立法程式的必然選擇,不可能因為道路不同、路況不同、巴士不同,甚至司機駕駛年齡不同,而採取絕對針對性的立法管治措施。所以,坊間有聲音指應該根據上述不同情況作出不同規定的主張,純屬紙上談兵,確實不具有實際操作意義。
事實上,香港多年來的嚴重交通事故,駕駛者超速、疲勞駕駛、車輛故障、急轉彎因素才是關乎安全的最主要因素。2003年,運輸署要求巴士公司全面檢討的六項重點中,就包括了「防止巴士超速的方法」和「使用其他監測裝置的可能」。政府多年來為保障市民乘客安全,亦撥出大量的財政開支資助巴士公司。自2018年起撥款五億元資助專營巴士加裝安全設備,截至2024年底,約5,300輛巴士已配置電子穩定控制系統及車速限制減速器,甚至還強制安裝監控駕駛者駕駛狀態的裝置,從源頭預防事故發生,保障了市民的安全。
不論是立法還是執法層面,政府多年來已經作出了巨大努力,包括公共財政的巨大開支,確實已經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若然公眾僅僅是聚焦「安全帶」的短時間束縛,忽視保障生命的不懈努力,則這樣的理念與思維顯然有失偏頗。當然,針對近期就佩戴安全帶引致的諸多問題,當局亦應想市民所想。比如,些許殘疾或肢體不便(中老年人肩周炎發作導致動作不協調或確實困難),孕婦及懷抱嬰幼兒的乘客,行動不便的長者,不知本港法例的外籍乘客,因為攜帶行李需要提前解開安全帶準備下車的乘客,偶爾喝醉酒的乘客,因其他原因導致身體不適不便的乘客,他們在佩戴安全帶上確實有不便。
凡此種種,當局確實有實在的需要,在執法中情理法兼顧,甚至應積極考慮設立三個月的適應過渡期,通過加大宣傳、巡視、主動提醒、勸告等至情至理的管治舉措,讓市民由疑惑、不適應,甚至抗拒排斥,逐漸轉變為理解、接受、支持。相信絕大多數市民能夠切實理解當局保障乘客安全的立法初衷,知法守法,積極主動佩戴安全帶,長此以往,市民的習慣就會轉變為上車即尋找佩戴安全帶的慣性。
立法強制要求乘客佩戴安全帶,是當局基於保障市民安全的管治責任擔當。與對生命的尊重與保障相比較而言,小小的束縛可謂何足掛齒。自由與便利固然重要,但若然脫離生命安全空談自由自在,那這種貪圖一時的便利,就脫離了公眾認可及能夠接受的社會基礎。履職擔當保障市民生命安全是政府的當然責任,強制乘客佩戴安全帶固然會造成不便,甚至存在執法方面的諸多困難,但重要的是,所有搭乘公共巴士的市民要有知法守法、尊重生命、保障自我的法治及安全意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