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定罪跨境串謀販毒案 兩香港主腦重判34年及34年6個月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陳源勳。

【點新聞報道】2017年2月13日,國家公安部在廣州市荔灣區破獲一宗販毒案,拘捕3名內地及一名本地男子,檢獲約297公斤冰毒,毒品當時總市值約1.6億元。該名被捕本地男子,其後向公安人員表示,他是受兩名身處香港的本地男子操控和指示,企圖把本案檢獲的冰毒偷運香港。

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陳源勳表示,公安部及毒品調查科展開合作,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該團夥組織嚴密,核心成員通過人貨分離及單線聯絡手段指揮販毒活動。毒品調查科人員在時機成熟下,在2018年5月10日,在香港拘捕上述兩名案發時分別37歲及45歲的男子。經取得律政司意見後,兩名操控人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販毒」罪,而該名被捕在內地正在服刑的本地男子,亦成為今次審訊的控方證人,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在內地以視頻方式作供指證本案兩名被告。今次亦是內地與香港執法機構首次合作的跨境視頻作供。

經過三星期在高等法院審訊,法庭裁定該兩名被告罪名成立,而法庭亦根據案件牽涉的毒品數量,以33年的量刑起點,並且因應數項因素,包括案件的嚴重性、跨境元素,作出分別18個月及12個月的加刑,因此兩名被告最終在今日(26日)被判處監禁34年至34年6個月。

今次成功定罪,正展現內地及香港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有效協調的正面成果,在長達7年的案件籌備過程中困難重重,包括疫情帶來通關的不便,增加了證據採集的困難,以及處理視頻作供的技術問題,然而透過內地執法機構及香港警方的緊密合作,以及內地和香港司法機關之間的互聯協調,令今次案件兩名被告俱能成功入罪,亦為未來打擊跨境販毒活動的調查和檢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範本。

今次定罪充分顯示了內地和香港無分地域打擊毒販的堅持和決心,無論毒販如可隱藏,警方俱有能力揪出幕後黑手,今次的成功,亦證明販毒集團的主腦,即使只是在幕後遙距操控手下,在香港或境外販毒,俱難逃司法制裁。香港警方會繼續與內地及海外執法機構保持緊密聯繫,全力打擊跨境販毒案件,堵截毒品流入香港,保障市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蕭景源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