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論|行政主導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全國港澳研究會今日在北京舉行「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 促進特別行政區良政善治」專題研討會,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出席研討會並致辭。夏寶龍主任就進一步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提升特區治理水準,對特區各界提出了明確的期望與要求。夏寶龍講話的核心思維就是堅持和完善特區行政主導原則,為特區謀發展,為市民謀福祉,為國家作貢獻,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行政主導原則是基本法依據國家憲法為香港特區設計的憲制秩序的鋼筋龍骨,是特區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及其行穩致遠的憲制性制度性保障,體現了中央對特別行政區擁有憲法賦予的全面管治權與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的有機結合,具有堅實的憲制基礎、法理基礎及社會基礎。
特別行政區實行的行政主導體制,是中國單一制國家結構形式下的地方行政區域治理模式的創新。這種體制不同於西方的三權分立制度,而是基於香港特區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設計的獨特的高效的管治體制。它確保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得以有效實施,也保障了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權,更加能夠確保特區政府有為施政及為民謀利。行政主導體現了特區治理第一責任人行政長官代表整個特別行政區向中央負責的根本要求。行政長官作為連接中央與特別行政區的關鍵樞紐,既要帶領特別行政區依法施政,推動特區穩定、發展、繁榮,又要確保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在特別行政區得到切實保障。
長期以來,有聲音誤以為行政主導會削弱特別行政區的自治權,甚至會損害香港行之有效的積極不干預的自由市場原則。實際上恰恰相反,行政主導是實現「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最好的政權組織形式,是對積極不干預自由市場原則的強有力的維護與保障。這是因為行政主導體制能夠確保特別行政區管治團隊對本地情況有深入了解,能夠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政策,同時又能確保這些政策符合國家整體利益,不會偏離「一國兩制」的正確軌道。
事實證明,不論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的金融危機,還是前幾年的世紀疫情、黑暴動亂,有中央全力以赴支持的特區行政主導,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性優勢,團結社會各方面力量、整合資源,靈活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維護香港特區的繁榮穩定。這充分證明了行政主導體制具有多方面顯著優勢: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行政主導具有強化統籌、執行有力的優勢;在發展經濟方面,行政主導具有搶抓機遇、靈活應變的優勢。特區政府能夠及時把握國家發展大局帶來的機遇,積極對接國家戰略,推動經濟轉型發展;在改善民生方面,行政主導具有集中資源辦大事、兼顧各方面利益的優勢。特區政府能夠統籌社會資源,着力解決住房、醫療、養老等民生問題,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在提升競爭力方面,行政主導具有守正創新、政策穩定的優勢。
行政主導對推動香港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發揮了重要作用,展現出強大的制度韌性與優勢。事實證明,行政主導體制具有強大自我完善能力和風險抵禦能力。它既能夠確保特別行政區在正常情況下高效運轉,也能夠在特殊時期有力應對挑戰,維護社會大局穩定。香港今天的持續穩定發展的局面,正是行政主導體制優越性和生命力的生動體現。
夏寶龍主任指出,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關鍵是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要強化香港當家人意識、特區治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擔當。行政長官角色關鍵、職責重大,要行使好法律賦予的權力,承擔起對特別行政區的全面領導責任。這要求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把行政主導落實到特別行政區治理的方方面面,努力建設一個高效有為的政府。特別需要加強頂層設計和戰略謀劃,做好與國家發展規劃的對接,增強港澳未來發展的前瞻性、主動性。
行政主導是「一國兩制」下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核心設計,是經過實踐檢驗符合港澳實際、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成功制度安排。在新的發展階段,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需要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積極支持配合,形成強大治理合力,共同維護特別行政區的法治和繁榮穩定。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對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特區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沿着正確軌道前進,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與深遠的歷史意義。
有中央堅強領導與堅定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管治團隊一定能夠擔當起治理特區的主體責任,團結社會各界,充分發揮行政主導體制的優勢,推動香港特區更好地融入並服務國家發展大局,譜寫「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