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難|死因庭裁定39名遇難者「非法被殺」
【點新聞報道】2012年,載有逾百名乘客的「南丫四號」客船被港九小輪「海泰號」撞擊,最終造成39人死亡,當中包括8名兒童。死者家屬爭取召開死因研訊多年,2023年7月26日,上訴庭頒布書面判詞裁定家屬上訴得直,下令就兩名死者召開死因聆訊。死因庭在去年5月6日展開首次死因研訊,並於9月中完成結案陳詞。案件裁決經三度延期,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今早(21日)裁定,39名遇難者「非法被殺」。
周慧珠在裁決時指,由於「海泰號」船長已經於刑事審訊中被裁定39項誤殺罪成,「南丫四號」船長亦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證據符合刑事和民事標準,因此裁定39名遇難者「非法被殺」。研訊發現,海難中迅速沉沒的「南丫四號」,沒有安裝尾艙的水密門。船廠董事指早在設計初段,已決定移除水密門,而到建造以至海事處檢驗,亦沒有人發現出現問題。
2012年10月,逾百名港燈員工及家屬乘坐「南丫四號」出海,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南丫四號」船尾在2分鐘內迅速傾側翻沉,最終造成39人死亡,當中包括8名兒童。當局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死因庭於2020年11月決定不召開研訊,並直接裁斷遇難者「非法被殺」。其中兩名死者家屬向高院申請召開研訊被拒,及至2023年7月26日獲判得直,上訴庭頒令死因庭須展開研訊。
死因庭在去年5月6日展開首次死因研訊,先後傳召84名證人出庭作供,包括7名專家證人。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訊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難者一併展開研訊,不設陪審團;有利害關係方為海事處、經營「海泰號」的港九小輪控股有限公司、分別負責建造及經營「南丫四號」的財利船廠、香港電燈有限公司。經歷逾40日審訊後,與訟各方早前向法庭呈遞書面結案陳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