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舉報虐兒條例今起實施 涉25類專業人員 懶人包一文睇清

【點新聞報道】《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今日(20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中共25類指定專業人員,若於工作期間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則有法定責任向有關當局作出舉報。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今日(20日)起正式實施。(點新聞資料圖)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早前表示,參考海外經驗,預期舉報數字會增加。當局已確保各項支援措施妥善到位,包括新增兩間留宿幼兒中心,共提供約96個緊急宿位,預計可幫助逾380名兒童。

孫玉菡指出,政府在過去一段時間做了很多宣傳推廣,相信要舉報虐兒的觀念已在社會廣為認知和接受。而6隊「保護兒童支援服務」隊已成立並開始運作,預計合共可幫助4萬人次。孫玉菡補充指,強制舉報者指南,連同參考海外經驗推出的「決策流程圖」,清晰講解如何落實相關法定要求,可協助25類專業人員,確認情況是否屬嚴重個案,是否需要舉報。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是什麼?強制舉報者包括哪些人?什麼情況下需要舉報?點新聞整理相關信息,帶你一文睇清!

什麼是《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

條例規定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衞生界別中共25類指定專業人員,若於工作期間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則有法定責任向有關當局作出舉報。切勿低估此類情況的發生率,根據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的數據,單在2024年已錄得超過1000宗新登記的保護兒童個案。因此,條例的實施正正是為了更全面及有效地保障每一位兒童的安全與福祉。

強制舉報虐兒條例保護哪些人?

18歲以下人士

「嚴重傷害」定義是什麼?

身體虐待:任何危及兒童生命或者身體健康而急需醫治的傷害,包括導致兒童喪失任何肢體或者肢體喪失功能、喪失視力或者聽覺、造成任何內臟損傷、骨折、身體表面燒傷、導致神經線、肌肉或肌腱損毀或導致大量出血的損傷、喪失知覺或知覺受損的身體傷害。

心理虐待:任何危及兒童心理健康或者發展的傷害,例如導致兒童精神錯亂同造成長期心理創傷。

性侵犯:任何脅迫或者誘使兒童參與強姦、亂倫、肛交、性交或嚴重猥褻等行為所造成的傷害。

疏忽照顧:任何由兒童負責人的疏忽照顧所造成、危及兒童生命或者健康的傷害,例如無為兒童提供維持生命或健康的必需品,或者將兒童置於危及生命或健康的情況或環境。

誰是強制舉報者?

社會福利界(3)

  1. 幼兒工作員或主管
  2. 社會工作者
  3. 兒童住宿照顧服務院舍院長

教育界(4)

  1. 指明學校的檢定/準用教員
  2. 寄宿學校舍監
  3. 職業訓練局青年學院教學人員/院長
  4. 官立學校教員/院長

醫療衞生界(18)

  1. 藥劑師
  2. 牙醫
  3. 牙齒衞生員
  4. 醫生
  5. 助產士
  6. 護士
  7. 醫務化驗師
  8. 職業治療師
  9. 視光師
  10. 放射技師
  11. 物理治療師
  12. 脊醫
  13. 中醫
  14. 聽力學家
  15. 臨床心理學家
  16. 營養師
  17. 教育心理學家
  18. 言語治療師

違反《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有哪些處罰?

違反《條例》的指明專業人員,或其他阻止/阻礙作出舉報或披露作出舉報的指明專業人員的身份的人士,可被罰款5萬元,或罰款5萬元及監禁3個月。

(點新聞記者整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