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黎智英女兒赴美「求援」 更顯與外國勾連極深
文/梁言
反中亂港黑手黎智英被判違反香港國安法等罪罪成,社會各界期望法庭能夠嚴懲黎智英,以彰顯應有公義。不過,關於黎智英案的爭議,一直都沒有停止過,或者說得直白一點,其實是外國勢力干預黎智英案的「手影」,一直都存在。近日,黎智英女兒黎采繼續向外國政客乞憐求援,分別與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馬斯特(Brian Mast)及美國眾議院前議長佩洛西(Nancy Pelosi)見面。筆者認為,不論是黎采也好,還是佩洛西也好,她們都變不了一個事實,就是黎智英罪證確鑿,必須得到應有懲罰。
據悉,佩洛西及馬斯特事後都有在社交平台發文,佩洛西聲稱黎智英因「政治理由」而被關押,而馬斯特則稱黎智英因為「倡議民主」而被定罪,兩人荒謬的說法,受到外交部駐港公署駁斥。外交部駐港公署指出,黎智英公開受審,證據充分證明他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美國個別政客」對此選擇視而不見,干預特區司法,干涉別國內政。
有關黎智英案,筆者可以肯定的說,無論是佩洛西或馬斯特,其說法都完全站不住陣腳,例如佩洛西所指的「政治理由」,事實是黎智英被定罪,與其政治立場沒有關係,他被捕是因為勾結外國勢力而危害國家安全,而且,他不是單純的勾結,更是請求外國「制裁」特區政府官員等,這不是單純的政治立場,而是實際的違法行為。
至於馬斯特,其實跟佩洛西的荒謬也沒有大分別,說黎智英是因為「倡議民主」而被控,但黎智英追求的不是單純所謂「民主」,而是想先推倒特區政府,繼而實現他所想的「美式民主」,如果表達自己的「政治立場」、「民主倡議」,就可以把一切行為包括違法行為合理化,那麼政客、傳媒老闆不受法律所約束,香港還有法治嗎?如果黎智英的勾結外國行為發生在美西方,又會否安然無恙?
之前,在黎智英被定罪之前,其女兒黎采就四出奔走,也包括受訪、見外國政客,聲稱父親健康有問題,想外國政府、媒體向香港特區施壓,要法庭「放人」;不過,黎采的論調,就被踢爆是謊言,黎智英出庭時,比黎采所說健康得多,而且在監獄中,亦得到懲教署的悉心照顧,而黎智英以及其代表律師,也沒有就安排作出投訴。如今黎采又再四圍「求援」,似乎是鐵了心,要外國勢力繼續干預黎智英案,亦顯出黎智英一家,與外國政界勾連極深。
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有犯罪意圖,又有犯罪行為,現時社會所等待的,乃是法庭嚴肅地作出判刑,無論黎智英家人、外國政客、外國媒體如何干預,也改變不了一個事實,就是黎智英的勾結行為,危害到國家以至香港的安全及穩定。近期國際局勢緊張,美國窮兵黷武,而當年黎智英亦曾呼籲過特朗普干預香港事務;退一步說,如果黎智英要求美國「搞香港」而得逞,香港社會將會變成怎樣?慶幸當時中央及時為香港制定了香港國安法,止住了亂局,亦拘捕了黎智英,否則以黎智英性格,肯定會再滋事。關於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事情,香港沒有不嚴正執法、不檢控黎智英的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