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依法審判彰程序正義 國安底線絕不容侵

文/譚鎮國

1月13日,法庭完成處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案的求情。求情作為普通法框架下的司法程序組成部分,前提是被告主動承認錯誤、切實展現悔悟態度,但縱觀全案進程,黎智英始終毫無悔改之意,徹底背離了求情程式的核心要義。

此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經嚴謹的司法審訊,已裁定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家公司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邀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全部成立。此案歷經156天公開聆訊,對從犯證供、通訊紀錄、會議文件等大量書面證據審慎核實,充分證明黎智英行為絕非是美西方政客所謂的「言論自由」,而是有組織、有預謀地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審判過程揭示,黎智英長期將傳媒平台淪為謀私禍港的工具,如發起所謂「一人一信」行動,要求美國干預香港事務;利用《蘋果日報》持續刊發煽動性文章,刻意醜化中央及特區政府;更通過不同方式推波助瀾2019年「黑暴」亂局,嚴重破壞香港的法治秩序。

針對黎智英待遇及審訊公正性的質疑,法庭亦已通過證據檢視與程序審查作出回應,充分體現香港司法體系對程序正義、證據規則的恪守。鑒於黎智英罪行嚴重、影響惡劣,現時依法給予與其罪行相稱的嚴厲懲處,正是貫徹「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彰顯法治社會對正義的基本要求。全案審理程序嚴謹,被告辯護權利獲充分保障,展現香港司法體系獨立處理國安案件的能力與擔當。

黎智英案的裁決再次清晰表明,任何企圖散布煽動言論、挑戰管治權威的行為,都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國家安全的紅線絕不容觸碰。「一國兩制」是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保障,而維護國家安全正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關鍵前提。事實一再證明,高水平安全才能為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基礎,只有在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中,香港的金融、貿易、航運等核心優勢才能充分發揮,各類創新產業才能安心落戶、蓬勃成長。

展望未來,社會各界應以本次裁決為警醒,繼續堅守法治精神,自覺維護國家安全,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相信在「愛國者治港」原則下凝聚共識,香港必能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進程中,實現更具韌性、更具活力、更高質量的長期繁榮。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