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網上屢發煽動帖文 申保釋被拒還押候訊

61歲被告莊偉文被控「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61歲退休老翁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被控《維護國安條例》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今日(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3月4日以待取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蘇文隆聽畢雙方陳詞後批准將案件押後,但拒絕保釋申請,其間被告須還押候訊。

61歲被告莊偉文,報稱退休人士。控罪指,他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根據國安處早前公布,該名男子於去年11月29日被捕。警方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煽動他人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

有消息人士透露,莊偉文利用公開的社交平台賬戶,在過去一年持續頻密發布針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失實言論,甚至公然宣揚要中央政權「解體」、「香港獨立」等煽動訊息、短片和圖片。警方經深入調查後,鎖定其身份,並採取拘捕行動。

據悉,莊偉文本身為邪教組織法輪功的活躍成員,長期在街頭參與宣揚法輪功相關活動,包括派發帶有煽動性內容的「大紀元時報」,散播反中亂港訊息。其行為多次引起市民不滿,亦曾因涉嫌滋擾公眾而引發衝突。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屬嚴重犯罪行,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若具煽動意圖而勾結境外勢力作出該些行為,則可判處最高10年監禁。市民切勿參與或協助(例如轉載或分享有關訊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否則將面臨嚴重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