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罪成|鄧炳強去信《金融時報》斥矇騙讀者無視真相

鄧炳強去信《金融時報》批評其完全漠視黎智英案的真相。(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2月15日宣布判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9日)去信《金融時報》,斥責《金融時報》於12月17日刊登有關黎智英案的社論揭露了其真正的黨派立場,更散播虛假及具誤導性的反華言論,批評其完全無視黎智英案的真相。

鄧炳強批評《金融時報》矇騙讀者,並無視此案的嚴重性,也無視了法庭基於法例及證據而作出的裁決。他特別提到,相關社論一字未提黎智英案歷經156日公開審判,其中黎智英本人作供52天,以及法庭判詞長達855頁並完全向公眾開放閱覽。

鄧炳強重申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無關,他引述法庭判詞指不論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就是,即使要犧牲中國和香港特區人民的利益,也要謀求中國共產黨倒台。鄧炳強指出,這些行為在任何國家都是不可容忍的,包括在英國。

鄧炳強質疑《金融時報》在社論中毫無根據地支持英國政府的說辭,是在向中國政府及香港特區施壓。他更批評文中聲稱要將黎智英案作為英美對話中的「有用籌碼」,是對法律精神的漠視以及對國家外交的侮辱。

鄧炳強強調,香港特區執法部門嚴格基於證據及法律採取執法行動,與相關個人或團體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他重申,任何犯罪行為,包括利用大埔宏福苑火災煽動仇恨、製造分裂的犯罪行為,都將依法追究,絕不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