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積金易|騙徒冒充供款人開戶呃180萬強積金 5男落網  另涉洗黑錢7800萬

【點新聞報道】警方於12月17日展開拘捕行動,成功搗破一個詐騙及洗黑錢犯罪集團,拘捕5名男子,包括1名集團首腦及兩名骨幹成員。該詐騙集團利用偽造身份證冒充受害人,於「積金易」平台開設賬戶並盜取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張巧儀、總督察李俊岷及積金易平台有限公司總經理郭禮輝今日(19日)向傳媒簡報案情。

張巧儀表示,截至目前,積金易平台確認共有12人的資料被盜用,其中3人遭受實際金錢損失,總額約180萬港元。另有6人的資料被用於在積金易平台開戶,但賬戶內的資金未被盜取;其餘3人的個人資料曾被嘗試用於開戶但未成功。

警方今日向傳媒簡報案情。(警方供圖)
警方網罪科科技罪案組總督察李俊岷。(警方供圖)

李俊岷就案件經過作進一步講解。他說,今年10月底,一名市民嘗試通過「積金易」平台開設賬戶時,發現其個人身份資料被他人盜用,並已經以其名義成功開戶。經進一步查詢,該市民發現約81萬港元的強積金存款已被疑犯以「退休」為由全數提取,款項更被轉入一個冒充受害人開設的銀行賬戶,該市民於是報警。

積金易平台有限公司總經理郭禮輝。(警方供圖)

經警方深入調查,發現該犯罪集團的分工主要分為5個環節:

1.偽造證件:疑犯通過非法渠道取得受害人曾遺失或洩露的個人資料,製作附有「傀儡」成員照片的偽造香港身份證。

2.賬戶開設:「傀儡」成員利用偽造身份證冒充受害人身份,在「積金易」平台申請開戶,通過電子客戶身份驗證程序(俗稱eKYC),成功註冊賬戶並連結受害人的強積金賬戶。

3.轉移強積金:開戶後,疑犯以「退休」等理由提交提款申請,將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轉入由「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設的銀行賬戶。

4.洗黑錢:為逃避追查,疑犯將盜取的強積金進行多層次、跨銀行轉賬,企圖「洗白」非法資金。

5.提取犯罪收益:經過多重轉賬後,疑犯在分行或提款機提取現金。

調查顯示,該犯罪集團於今年3月至11月期間,曾嘗試為12名香港身份證持有人開設「積金易」賬戶,其中3名受害人的強積金存款被成功轉移,合計損失約180萬港元。

警方網罪科人員經情報分析,鎖定一名主腦及兩名骨幹成員,年齡介乎39至65歲。三人分工明確,分別負責策劃詐騙細節、招攬及安排「傀儡」成員冒充受害人開設積金易賬戶與銀行賬戶、操作受害人賬戶提款、招攬傀儡賬戶清洗黑錢,並最終親自提取贓款等。

調查還發現,該集團為逃避追查,利用多個由「傀儡」人士開設的銀行賬戶進行多層次、跨行的資金清洗。僅今年10月至11月期間,這些傀儡賬戶已清洗非法所得高達7800萬港元。在鎖定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後,警方於12月17日展開拘捕行動,共拘捕5名男子,包括一名集團首腦、兩名骨幹成員及兩名傀儡賬戶持有人,年齡介乎28至65歲,涉嫌「串謀詐騙」及「洗黑錢」。

行動中,警方檢獲約2萬港元現金、被捕人犯案時所穿衣物、多部手提電話(部分懷疑曾連接受害人的積金易平台賬戶),以及涉及提取強積金的虛假文件與傀儡銀行賬戶的相關文件。

警方重申,「串謀詐騙」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最高可判處14年監禁。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洗黑錢」罪最高亦可判處14年監禁,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點新聞記者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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