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宏福苑五級火|業主獲每年15萬租金補助為期兩年 5萬搬遷補助

【點新聞報道】大埔宏福苑11月26日發生五級大火,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善後工作仍在進行中。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18日)下午就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會見傳媒,公布對宏福苑災民發放新一輪補助的安排。

卓永興表示,政府將給宏福苑居民提供租金補助和搬遷補助。下周一(12月22日)起,會向業主發放每年15萬租金補助,為期兩年,以及一次性5萬元搬遷補助。至於租戶,政府也會提供一次性5萬元的搬遷補助。

麥美娟就這一政策作進一步講解,她說,業主租金津貼每年發放15萬,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000元。如業主搬離政府應急住所,即酒店或青年宿舍,可獲5萬元搬遷補助。首筆搬遷補助由12月20日起陸續透過「一戶一社工」發放,業主不需再交業權證明。她指,已入住過渡性房屋或房協單位的災民,可獲免租金至2026年5月31日。如在5月31日後遷出,將不獲搬遷補助,並需支付租金。宏福苑援助基金未來會集中支援宏福苑業主,但租戶如有醫療需要等,仍可透過不同途徑獲得支援。

她指出,當局之前已向宏福苑租戶提供應急幫助,而5萬元的搬遷補助是最後一個針對租戶的現金補助,但租戶仍可繼續獲得社福或醫療支援。被問到租戶如果於2026年5月31日後要交租,距今只有約半年,補助期限會否太短,麥美娟回應指,知悉許多業主需長期支援,至於租戶,政府之前已提供應急補助,宏福苑始終並非其長期住所,相信半年時間可讓他們在私人市場找到新住所,若有社福和醫療需要,政府亦會繼續提供相關支援。

至於業主的租金津貼為何只有兩年,麥美娟表示,因私人市場租約大多為兩年,希望這段時間能有一個定案。如兩年內有重置安排,業主若接受方案,就並不需要租金補助。她表示,許多業主希望能原區安置,為資助留有彈性,亦確保基金用得其所。

(點新聞記者梁譯尹報道 拍攝:Sunny 剪輯:鄭緣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