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罪成|大律師公會:黎案審訊過程完全透明 有信心司法界繼續獨立運作
【點新聞報道】高等法院原訟法庭15日就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三間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等三項罪行作出嚴正裁決,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法庭裁定黎智英和三間被告公司全部控罪罪名成立。
香港大律師公會今日(16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從原則上說,公會不會評論個別的法庭案件,尤其與訟人可能行使上訴權。由於該案是在香港國安法下,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首宗裁決,公會認為此案對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獨特法理發展非常重要。
公會表示,香港是奉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香港的司法制度一向獨立運作,法律執業者在制度中,亦一直獨立地及專業地履行職責,維護法治。香港的法官審理席前的案件時,純粹考慮法例及證據,不會作出任何政治考慮。代表與訟雙方的大律師,亦必須遵從「不可拒聘原則」,確保當事人獲得公平審訊。公會指出,大部分的刑事審訊,包括目前這宗案件,是以公開聆訊形式進行,過程完全透明。香港的司法制度設有原訟法庭、上訴庭及終審法院,所有訴訟人都有權視乎情況提出上訴。
公會又指,國家安全的法例是「一國兩制」下重要的一環,有信心香港的司法界會繼續獨立地、保持政治中立地運作,不受外來的任何影響或干預。公會希望公眾及關心香港司法制度的人士,詳細閱讀裁決理由及尊重香港的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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