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罪成|鄧炳強:任何人企圖危害國安必定難逃法網

【點新聞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15日)早宣布判決,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1項煽動罪名全部成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下午見記者時表示,法庭定罪裁決清楚說明任何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必然難逃法網,無論他們怎樣狡辯,事實及證據在法庭面前都會不攻自破,法庭審訊必定會揭露真相。

鄧炳強說,本案從開審至今,外部勢力及反中亂港分子一直在顛倒是非,以卑劣的政治操弄企圖美化黎及其團隊的犯罪行為,抹黑香港特區一直無畏無懼、依法採取的執法行動及司法程序,更以所謂「制裁」的無恥手段企圖恫嚇法官、檢控官、執法人員及其他特區政府官員,製造壓力,干預案件的公平審訊,這些都是公然踐踏法治的卑鄙圖謀,鄧炳強予以強烈譴責。對於這些外部勢力的惡意抹黑及攻擊,特區政府必須嚴正反駁,將事實展現給香港市民及全世界知道。

鄧炳強作出五點強調,第一法庭審訊公平公正公開,黎案件的審訊歷時156日審訊,法庭審視超過2220項證物、逾8萬頁文件,並聽取14位控方證人證詞,加上各方呈交超過1000頁陳詞,黎智英本人作共52日陳詞,形容是「鐵一般」的事實,即黎及其他被告經過公平審訊才被裁定有罪。今日法庭頒下裁決理由長達855頁,完全公開,可供公眾查閱,說明相關裁決有理有據,也充分彰顯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及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預,絕無任何所謂政治考量。

第二,本案公開審訊中揭示黎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主動要求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實施制裁,明顯是以「做新聞」為名,實際上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他再次強調,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絕對無關係,是多年來利用新聞報道之名行禍港之實。他批評記協就黎智英案發布的所謂聲明,並質疑記協為何不公開執委名單,反問是否都是所謂「外媒」「自由媒體」,亦或非媒體工作者。

第三,黎智英案加上近年法庭就多宗涉及危害國安案作出的裁決,證明香港國安法及其他維護國家安全的條例的相關法例,真的可以切切實實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這一堅實的法律屏障有助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避免香港及國家受到傷害。

第四,黎智英及其團夥犯罪行為證據確鑿、罪有應得,法庭已作出正義裁決,但在審訊期間種種事件揭露當前地緣政治形勢仍然複雜多面,香港仍然面對國家安全風險,包括外部敵對勢力一直以黎案件作為藉口,抹黑攻擊特區政府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甚至對中央及特區政府官員實施制裁。鄧炳強再次強調,對所謂制裁及抹黑無畏無懼,潛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甘願淪為外部勢力的棋子,處心積慮企圖加強外界對香港的誤解及偏見。

第五,有外部勢力抹黑聲稱黎沒有得到適切對待,鄧炳強強調,懲教署致力為所有在囚人士,無論他們的身份地位,提供安全、人道、合適、健康的羈管環境。懲教署在處理黎智英案時亦採取以上安排,與其他在囚人士一樣。在醫療方面,黎智英所得到的醫療服務完備,由衞生署及醫管局提供,一般情況會由懲教署醫務人員提供檢查,有特別需要人士會轉介醫管局專科部門跟進。鄧炳強提到,今年8月審訊期間,黎智英表示心臟不適,懲教署即刻安排專科醫護人員跟進,更安排黎佩戴監查身體狀況的儀器,在黎出庭期間也有醫護人員陪同,院所每天有為他做身體檢查,代表黎的大律師也向法庭清楚表明懲教院所每日為黎提供身體檢查,黎本人並無任何投訴。在宗教服務方面也有提供相關安排,包括領聖餐等。

(點新聞記者王俊傑、劉鴻霖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