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黎智英罪成彰顯了香港法治核心價值
文/嚴剛
反中亂港黑手黎智英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以及涉嫌串謀他人發布煽動刊物案,今日由法庭作出公正裁決。作為積極勾結外部勢力、圖謀顛覆合法政權、嚴重違法香港國安法的首要犯罪分子,被法庭裁定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1項煽動罪名全部成立。黎智英無法無天,禍港多年,從十多年前的非法「佔中」,到黑暴作亂等,一直都勾結內外,煽動各方反抗特區以至中央政府,圖謀顛覆合法政權,如今被裁定違反香港國安法,彰顯了特區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信念與憲制責任擔當,同時也表明,任何勾連外力圖謀顛覆、破壞香港社會穩定、阻擾特區持續發展的犯罪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與歷史的審判。
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構成犯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黎智英長期通過《蘋果日報》及其他網絡平台,甚至還包括一貫別有用心反中亂港的西方媒體,散布煽動性言論,肆無忌憚地借助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甚至公然煽惑呼籲外國敵對勢力制裁香港特區,制裁自己的祖國。其行為已嚴重觸犯香港國安法紅線。法庭在審理過程中,充分聽取了控辯雙方意見,審查了大量證據,包括黎智英與境外勢力的往來記錄、媒體報道內容等,甚至也引述了黎智英本人自相矛盾的諸多謊言,最終認定其犯罪事實清楚、鐵證如山、不容否定,違法犯罪控罪成立。這一嚴謹的司法判決,體現了司法機關對國家安全犯罪零容忍的嚴正立場,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則,凸顯了維護國家安全與法治利益對推動香港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意義。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特區行政、立法、司法機關認真履職盡責,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香港社會重回正軌,廣大市民的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在更加安全的環境中得到更好保障。國安才能港安、家安,已經成為香港社會的強大共識,成為廣大市民的強烈願望。
在由美國主導的圖謀遏制中國和平發展與崛起的複雜的國際局勢中,黎智英案的判決還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與現實意義。近年來,外部勢力頻繁製造各種藉詞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利用反中亂港分子製造社會動盪,企圖破壞「一國兩制」實踐,阻礙中國發展進程,遏制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黎智英作為亂港勢力的代表人物,長期充當外部勢力的「代理人」,通過媒體平台傳播顛覆合法政權,煽動民眾對抗政府,其行為本質是外部勢力對香港內部事務的粗暴干預,也是對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的粗暴踐踏與侵蝕。
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等控罪的成立,是對外部勢力干預香港特區內部事務的強力回擊。同時也理直氣壯地表明,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維護香港法治核心價值的意願堅定不移。這一判決也正告那些企圖勾結外部勢力破壞香港穩定的人及其代理人:任何分裂國家、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行為,都必將遭到法律的嚴懲和歷史的唾棄。
黎智英案的判決,順應了民意,彰顯了正義,維護了法治,保障了人權,有助於增強國際資本市場對香港特區維護法治保障的公正透明的自由市場的信心,有助於強化國際資本市場對香港持續穩定發展的信心,有助於香港社會齊心合力拚經濟謀發展惠民生,長遠而言,有助於給全體市民帶來更多的和諧穩定發展的機遇與福祉。
正如特首李家超今日所言,法律從不容許任何職業或背景的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香港特區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會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特區政府旗幟鮮明,司法機構理直氣壯,無懼任何威嚇,堅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香港是法治社會,特區政府有法必依、違者必究、執法必嚴,我們會全力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履行天經地義的責任。
黎智英案嚴謹嚴肅嚴正的司法審理過程充分證明,只有堅持法治原則,堅決打擊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堅決打擊任何圖謀製造對立與分裂的犯罪活動,才能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才能維護市民依法享有的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才能保障市民的福祉;只有堅定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才能在和諧穩定的發展中,拓展香港可持續穩定發展的光明未來。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