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歲男涉披露助查內容發煽動言論被捕 消息指是王岸然

警務處國安處今日在灣仔警署就案件會見傳媒。(直播截圖)

【點新聞報道】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6日)在上水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71歲本地男子,他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罪及第24條「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調查顯示,該名被捕男子涉嫌在網上披露較早前國安處人員向他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調查的內容。他亦涉嫌在網上發布多條煽動他人仇恨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的影片。

該名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消息指,被捕人是前「民陣」副召集人、時事評論人王岸然,原名黃覺岸。他接受國安處調查後,隨即在YouTube上載片段,披露會面流程及提問內容等,片長接近1小時。王岸然過去曾任《蘋果日報》寫手多年,亦多次參與包括違法「佔中」及反高鐵等示威,具濃厚反政府及反華背景。

警方根據證據及按實際情況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執法。條文列明,如任何人知悉或懷疑有對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而該人意圖妨害該項調查;或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而在沒有合理辯解或合法權限下,作出任何披露;或該人在知悉或懷疑任何材料相當可能是與該項調查有關的情況下;及意圖對進行該項調查的人隱瞞該材料所披露的事實,而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捏改、隱藏、銷毀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該材料,或致使安排或准許捏改、隱藏、銷毀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該材料,該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警方提醒市民,「出於煽動意圖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同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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