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評四方|還原歷史真相:琉球主權未定

文/關品方

上世紀70年代初期曾經掀起「保衛釣魚島」運動。當年已經就有關琉球群島(日本和美國稱之為沖繩群島)的主權地位問題一併提出質疑,不單只是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主權屬於中國。當年因為中國國力未逮(尤其是海軍和空軍),沒有足夠的話語權。當年中國在外交上要優先處理的是恢復和日本的正常外交關係,繼而促成中美建交。

二戰過去80年後的今天,國際上掀起回顧二戰後國際秩序的熱潮,其中包括琉球群島的主權問題。本文嘗試就琉球問題作出清晰的歷史梳理。

琉球王國有400多年歷史,是清朝的藩屬國。琉球於1879年被日本強霸侵佔,改名為沖繩縣。琉球國王派人到清朝緊急求助。清朝經過剿滅太平天國運動(1851-1864)之後,已元氣大傷。李鴻章因其時國勢積弱,鞭長莫及,幾番拖延,不了了之,日本強佔琉球變為既成事實。1894年甲午戰爭,清朝一敗塗地, 琉球問題更無法提起。

琉球群島一直有復國運動。中國在聯合國表示支持,因為從歷史角度看,琉球從未正式納入日本版圖。1972年美國只是交給日本託管,方便美國在琉球駐軍。琉球復國運動是正式合法,從未間斷。

1945年,根據《波茨坦公告》,日本戰敗只剩日本四島,放棄其他所有領土。琉球群島(包括現時日本沖繩縣全部群島和鹿兒島縣的奄美群島)由美國軍事佔領,並實施「信託統治」。當年羅斯福曾向蔣介石建議,琉球群島交給中國管轄。蔣介石則提出,希望琉球群島由中美共管。蔣介石的想法估計是希望能夠加強和美國的互動合作。當年中國國力積弱,未有能力處理。相信羅斯福亦是同樣想法,結果決定美國獨力處理,駐軍受託管理。1951年,美國(代表英法兩同盟國,但排除了中國和蘇聯)聯同48個國家與日本非法簽訂《三藩市和約》,日本同意美國擁有對琉球群島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權。根據美國最初的計劃,琉球群島將在美國的主導下建立獨立國家,藉此削弱日本重建的動能。因為中國並未參與,從不承認《三藩市和約》。

琉球群島長期以來是一個獨立國家。1609年,德川家康幕府入侵琉球王國。琉球王國被迫向薩摩藩進貢,但被允許繼續保留獨立性以及維持與中國(明朝)宗主國和藩屬國之間的關係。這情況一直持續到19世紀中葉(清朝)。1872年,明治天皇單方面宣布琉球王國改製成琉球藩,等同吞併。由於當時清朝施加外交壓力,琉球王國保持了表面上的獨立。1879年3月27日,日本政府強行吞併琉球王國,將琉球群島併入沖繩縣,奄美群島併入鹿兒島縣。琉球末代國王尚泰被押往東京,不滿被日本統治的琉球人大批流亡到中國。琉球亡國後,流亡到中國的琉球人一直有復國運動。中日甲午戰爭後,清朝再也無力支持琉球王國復國。日本政府持續打壓琉球人的民族身份、文化傳統和本土語言,將他們同化為大和民族。台灣被日本殖民50年(1895-1945),情況和琉球的遭遇相當類似。

琉球獨立運動在1945年太平洋戰爭結束後重新出現。琉球人認為隨着日本戰敗,盟軍應幫助琉球復國,而不是把琉球主權劃歸日本。然而,根據1971年美日之間的《沖繩歸還協定》,琉球群島於1972年5月15日被劃歸日本管治。美國的戰略構思是要藉此制衡中國,製造中日矛盾。中國不承認《沖繩歸還協定》,認為這是私相授受,美國改變了1945年當時支持琉球群島復國的立場。

1951年簽署的《美日安保條約》規定:美國繼續在琉球島大量駐軍。這就激化了琉球人追求獨立、擺脫日本統治的決心。琉球獨立運動認為,無論是1609年日本薩摩藩的侵略還是明治時期設立的沖繩縣,都是對琉球王國的殖民吞併。無論在過去還是現在,日本對琉球人民的虐待和對琉球領土的苛索從未停止,包括美國使用其土地建立大型軍事基地。沖繩僅是日本領土的0.6%,但美國駐軍卻佔了整個琉球群島土地面積的大約20%。

戰後80年來,美軍在琉球群島橫行無忌,享有事實上的治外法權,琉球人切齒痛恨。美軍在琉球不時犯下罪行卻無法追究,強姦非禮層出不窮。美軍在琉球的長期存在是爭論焦點,尤其是普天間空軍基地遷移問題。美軍並未兌現在1996年作出的減少駐軍和遷移普天間基地的承諾(最新的說法是要推遲到2030年之後)。

筆者認為,民族解放、反對被奴役和爭取獨立自主是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琉球復國運動應該支持。

筆者當年參加「保衛釣魚島」運動,有三個想法。第一,學生們應該積極表態,但無須觸犯港英政府的法律;第二,領土爭議是國家主權範圍的事,需要等待中國政府有足夠的綜合實力(尤其是軍事和外交)才解決;第三,因為涉及琉球群島復國運動,相關海洋分界線將來怎樣解決,到某一歷史節點,自會水到渠成。

往事如煙,當年的「保釣」運動是兩地年輕人對國家認同的覺醒,一首《釣魚台戰歌》,相信現在不少老「保釣」仍然識唱,瑯瑯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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