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受審|黎智英認鼓動特朗普對中國實施連串「制裁」

黎智英確認他在香港國安法臨近生效時,鼓吹外國針對中國實施更嚴厲的「制裁」。(點新聞資料圖)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外危害國家安全案,昨日(27日)踏入第一百四十日審訊。控方繼續就黎接受美國傳媒訪問,以及其Twitter(現稱「X」)的多篇帖文內容進行盤問。黎承認他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希望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能做些事「拯救」香港,包括對中國實施連串「制裁」,又認為即使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制裁」仍可削弱香港國安法的效力。

稱「制裁」可削弱港國安法效力

控方昨日展示黎智英於2020年5月26日接受美國《霍士財經網》(Fox Business)的訪問,以及同年6月8日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的訪談內容,其間提到「現在是時候對抗中國,改變中國才能改變世界」。黎又在Twitter兩篇帖文中希望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採取行動」,包括「制裁」中國科技產品,或停止向中國傳送科技產品。

控方問黎是否提倡「制裁」中國官員、「制裁」中國科技產品,黎輕描淡寫稱,這是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法官李素蘭即着黎回答問題,黎遂同意他提倡「制裁」,認為是改變中國的方法之一,又同意他提倡美國「制裁」是為阻止香港國安法生效,並想特朗普「拯救」香港。

控方又引述黎於2020年6月10日接受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的訪問,黎提到外國應該對中國實施「制裁」,有機會阻止香港國安法實施,或即使實施了,也能減弱其效力,黎予以確認。

控方續就黎於Twitter的多篇帖文提問。黎確認他在香港國安法臨近生效時,鼓吹外國針對中國實施更嚴厲的「制裁」,但稱多篇帖文均是出自李兆富手筆。不過他承認須為李所撰寫帖文負責。

在李撰寫的帖文提及如果實施香港國安法,應根據《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制裁」中國官員,黎同意當時提倡當香港國安法實施時,外國便需「制裁」中國,又承認他提倡外國以《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向中國實施「制裁」,以及撤銷香港特殊地位。法官李運騰提出,黎的Twitter帖文在愈臨近香港國安法實施日子,措辭愈強硬。

控方指,黎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乞求外國實施對中央及香港進行「制裁」或採取敵對行動,黎稱他從沒要求外國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採取敵對行動。控方質疑為何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不要求提及他提倡外國「制裁」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的Twitter帖文及海外訪談片段下架,黎稱從沒想過國安法生效前發布的帖文及訪談片段違反香港國安法而須下架。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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