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慧說法|無人機巡查重罰僭建 取富滅赤

文/鄭久慧

筆者新春期間四處拜年遊玩,順道觀察屋宇僭建情況,發現無論是半山或南區,都不及清水灣碧沙灣海灘一帶的獨立屋,明晃晃地用鋼筋水泥在天台永久性加建一層,若以該處一棟豪宅動輒上億的樓價,此類疑似僭建豈不是變相為屋主帶來數千萬進賬?

筆者中學時常到紅山半島附近的龜背灣晨泳及燒烤野餐,總會漫步經過紅山。老實說在路人眼中,紅山建築整齊,恬靜如歐陸小鎮,可輕易拆卸的木質遮陽傘或小型玻璃屋倒是有,突兀顯眼的天台僭建極少見。若非前年9月一場世紀暴雨引發嚴重山泥傾斜,暴露出大量地下僭建,怎會令這偏安一隅的南區陸岬成為輿論焦點。

如此一來,頓顯相關政府部門規管執法不力,即使人手不足,大可引入新科技無人機代替真人巡查,效率高準確度強,就算紅山僭建的地下室無法勘察到,碧沙灣那些明晃晃加建一層天台屋的別墅,以先進圖像識別科技辨識只須數秒!

清水灣的碧沙灣海灘一帶疑似有遷建。(作者供圖)

廿多年前的粗略統計顯示全港共有80多萬個僭建物,按當局當時的執法速度,預計完成執法需要100年時間!香港樓價冠絕全球,僭建不僅令業主得利,人口密集鬧市中不合規格的加建物更可能造成無辜市民傷亡。去年佐敦華豐大廈發生5死大火,其後就揭發有天台戶違清拆令長達5年之久。

究其原因,就是業主違反清拆令的罰則太低,所以能拖多久就繼續拖延。故此,去年底發展局提出修訂《建築物條例》,對不遵從樓宇檢驗修葺令及僭建物清拆令等違法行為全面加重罰則。當局將僭建物分為兩大類,即「小型僭建物」及「嚴重僭建物」。樓宇檢驗定額罰款的修訂包括對不遵從強制驗樓通知的業主引入6000元罰款,而不遵從強制驗窗的罰款由現時的1500提高到3000元。至於未獲屋宇署批准而搭建的「嚴重僭建物」,不論業主是否明確知道此建築屬違法性質,都可能被處罰,而最高罰款將由現時的40萬元增至200萬元,及監禁2年。

清水灣的碧沙灣海灘一帶疑似有遷建。(作者供圖)
清水灣的碧沙灣海灘一帶疑似有遷建。(作者供圖)

筆者認為在現時政府千億財赤的情況下,本次修例豁免結構安全的圍封露台的建議,並不妥當。當局應要求業主補回相關地價差額才能獲准保留,而非免費允許保留。事緣政府數年前早已修例,寬大處理那些較輕微的僭建,包括容許保留由玻璃、鋼材等材料構建的活動室及儲物櫃,現時再無償豁免圍封露台這類常見小型僭建物,只會姑息僭建之風,對其他未僭建的同樓宇業主不公,亦無助於增加應有的庫房收入。庫房瀕乾塘之下,部門人手及資源雙緊絀,巡查執法工作自然無法提速,形成惡性循環,令更多危險僭建物繼續存在鬧市中。

清水灣的碧沙灣海灘一帶疑似有遷建。(作者供圖)

事實上社會一直有聲音認為可透過業主補地價的方式,豁免清拆僭建。本港面對巨額財赤,正是急謀開源對策之時。筆者建議,一方面,發展局修例時可按圍封露台的面積、基於該物業單位的差餉額,乘以一定倍數(例如200-1000倍),收取豁免清拆費。另一方面,相關執法部門例如屋宇署,面對全港滿布大量僭建物的現實,可先篩選出較易勘察的貴價樓及獨立屋,以無人機在短期內完成外觀勘察工作,從速發出清拆令,盡快進入違令罰款、甚至檢控的法律程序。由於豪宅僭建物一般較穩固及安全,業主僭建的獲利甚高,分分鐘高達數百萬上千萬,當局不僅可將修例建議的最高罰款從200萬增加到500萬,提高阻嚇力,更可進一步研究,要求業主以補地價形式,容許其保留獨立屋天台的僭建物,料能在數年間為庫房帶來非常可觀收入,足見修例的取向或能為滅赤帶來曙光。

本次《建築物條例》修例的公眾諮詢期至今年2月28日,本港樓價高,港人亦重視「磚頭」,期盼市民積極向發展局提交意見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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