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私下買樓被房署查出 母親被迫搬出單位
【點新聞報道】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有網民在社交平台發帖稱,1名居住於300呎公屋單位的婆婆遭同住女兒連累,即將被迫搬出單位。原因是母女2人關係惡劣,去年女兒私自買樓未告知婆婆,結果被房署查到,現要求2月底搬出單位。樓主通情阿婆的遭遇,遂發帖向網民求助,惟網民對此事真實性有所懷疑。
樓主於連登討論區以「最近做義工探訪一個獨居老人,原來佢俾房署迫遷,要兩個月內搬離公屋」為題發文,表示「打擊(濫用公屋/公屋富戶)我明白,但問題人哋係咪富戶先」。
樓主指出,老婆婆一家七口住在大窩口邨約300呎單位幾十年,後來丈夫過身,3名子女相繼搬走,只與1名女兒同住,惟女兒「情緒異常」,與婆婆關係「勢成水火」,不單沒有贍養和照顧婆婆,作為單位登記人之一的女兒,去年年初更私下買樓沒有通知,結果被房屋署查出,要求婆婆於2月底搬離單位。
樓主對房署的要求表示「絕對理解」,但他認為此事阿婆毫不知情,「俾自己個女包過一戙」,且時間緊迫,就算無法保留原有單位,都應為阿婆安排銜接的單人公屋,「點解冇啦啦就踢人走?要老人家重新排期?排到幾時先?」。
據樓主上傳的圖片,屋內有大量衣物堆砌,甚至頂至天花,「屋內30年嘅物品,部分囤積物品,同阿女購物狂引致海量衣物,有床蝨」,他不禁感嘆「我都唔知老人家可以點清空」。
該帖引來網民爭議,認為婆婆或涉及瞞報公屋,不值得同情,「首先有潛在虛假陳述嘅問題,如果家庭成員申報過冇其他物業嘅話,個個俾人發現咗就話自己幾慘幾慘,咁咩樓都唔使收啦」、「同阿女勢成水火,但買衫又照放你屋企?」、「濫用公屋真係無一個係無辜」、「1個人住300呎都唔算濫用公屋資源?」
不過,亦有人提出建議,「將個女除名,再申請延遲搬出,再交資產審查去房署或者直接上房署,佢會教你點做」。而面對質疑,樓主否認阿婆瞞報,並指其生活質樸,又補充稱,已經幫阿婆向所在區的區議員求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