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D|啟德方艙終有着落
文/黎岩
《施政報告》提出改造啟德社區隔離設施,作為「青年驛站」旅舍及青年文化藝術與體育交流空間,希望能加以善用設施,為來港交流的青年,以及青年文體藝發展提供新平台。政府近日就此公開招標,截標日期為2025年2月28日中午12時。荒廢近三年,每年耗資500萬元管理支出的方艙命運,終於有了着落,期望有意投標參與營運的團體,能夠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讓方艙不再蒼涼。
根據政府提供的文件,招標租期暫定5年,其後按季續租。政府指承標人需營運和管理「青年驛站」旅舍;舉辦和舉行項目/活動,以及用作工作坊/辦公室。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對「促進青年交流與發展、文化藝術及/或體育的項目或活動」,以及「促進青年發展、文化藝術及/或體育的工作坊及/或辦公室」的定義所作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並且對承租人具至高無上的約束力;以及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有絶對酌情決定權,書面批准土地用作食肆、零售及服務用途。
中央因應當時的疫情,支援香港在啟德建設方艙醫院,2022年6月落成後疫情趨緩,從未使用並丟空至今。只見草坪連同旁邊108百座俗稱「方艙」、擁有3000間房屋的社區隔離設施重門深鎖,而長期展覽的政府飛行服務隊退役定翼飛機「捷流41」,更慘被雜草「淹沒」。有旅遊業人士坦言,郵輪旅客落地後隨即看到多排「灰沉沉」沉悶悶的方艙,似乎提示本港尚未走出疫情,「至少該執靚少少啦!」
《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啟德被定位為未來第二個核心商業區(CBD2),除了興建郵輪碼頭外,跑道區末端更有與旅遊業相關的「商業、酒店及娛樂」地帶和休憩空間。佔地2.82公頃的「跑道公園第一期」在2014年完成,設有大型草坪和露天廣場,而公園第二期以及可建多層公共空間的旅遊中樞亦將陸續開發。惟疫情令發展計劃被逼喊停,並興建社區隔離設施。
翻查發展局檔案,香港目前的9個方艙用地分別位於元朗潭尾、新田、青衣、洪水橋、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人工島、粉嶺、竹篙灣、啟德跑道及落馬洲河套區。其中有3個方艙用地已改為其他用途,包括元朗潭尾方艙醫院改為建造業輸入外地勞工的中央宿舍;新田方艙醫院用作舉辦建造業培訓課程和有關工藝測試;青衣方艙醫院經改裝後成為青年發展及國民教育基地。落馬洲河套區的中央援港應急醫院,其中南端約5公頃用地的社區隔離設施已轉移至其他合適地方重組再用。
面對投閒置散兩年半的啟德「方艙」隔離設施,各界對此出謀獻策,包括短期改劃為文創基地、青年宿舍,惟囿於當年《啟德分區計劃大綱圖》,跑道區末端原被設計為旅遊業相關商業地帶及休憩空間,一時間,似乎也是江郎才盡,別無良策。當然,亦有人建議還原公園和空地、用作文創基地,或預留作明年全運會的選手村,以及改建為過渡性房屋或青年宿舍。有團體專門為此進行的民意調查亦顯示,有85%的受訪者表示支持或非常支持將啟德方艙用地發展成為交流園。同時,亦有逾62%受訪者反映啟德交通配套不足。
啟德社區隔離設施以「組裝合成」建築法(MiC)建造,提供約3000個房間,樓高四層,設有升降機。屬於最為簡易的居住空間,若然要進行適合青年驛站式的運作,或許還要進行符合建築法則的改裝改建。若全數由庫房支付,少則6億,多則10億。唯其如此,不若交由社會團體管理運作,政府在省去每年500萬管理支出的同時,亦可收取一定的租金。
若按同區同等面積的租屋租金來計算,每間5000元,3000間每月的固定收入則有1500萬元,一年就有將近2億的收入,何樂不為呢?當然,政府執意發展文創青年驛站,或許在租金等方面應做出適當的讓步,但不論如何,與其閒置,不若物盡其用,終歸是好事。
當然,政府倡建青年驛站主觀願望是好的,但究竟應該如何建?其實還有待社會各界對政府招標的反應,特別是當局明確規定以5年為限,但就按季度續租,顯然不合情理,若然有團體中標,花費物力財力進行設計裝修,尚未運作,因為特殊原因而不能續租,豈不是瞎子點燈白費蠟?畢竟面對3000房,且已固定成型成格的建築物,若然要完全按照政府設立青年驛站的要求進行布局,相信所費財力不菲,若果規限太多太嚴,恐影響業界投標意欲。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3000間房若作為一個整體招標,勢必會出現統一甚至雷同的格式,未必能體現多元化的文創特色,若果僅僅是以驛站為核心,簡單講,以青年旅舍為框架,或許又走樣變調,難以體現文旅特色。
故此,民青局在組織招標審核標書時須考慮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是否3000間房整體招標還是允許化整為零分片招標?二是青年驛站顧名思義只是青年旅舍即可,還是必須展現文創特色,並須不定期舉辦各類適合青年一族的文創交流活動?三是承租年期的問題,按季續租或涉及更大投資風險,可否一如市場至少按年續租?四是民青局在有生殺予奪大權的情況下,有無設立上訴機制,以免投資者投資打水漂?五是整體評估本港現有的酒店設施是否已經飽和或足夠,若然開辦青年驛站,是否能夠有足夠的客流?六是青年驛站若然變身類似劏房式的純粹租房,是否有違啟德發展大綱規劃目標?七是當局預期五年內能通過發展青年驛站獲得多少收益,並令到多少青年從中受益,至少藉此改善居住環境?八是當局有無積極考慮因應青年驛站運作可能帶來的客流增加,進一步增加或改善附近的公共交通安排?九是當局有無考慮對藉發展青年驛站但又打着反正文旅創業的名號,向政府申請各種文創旅遊等發展基金資助,如類似的「青年生涯規劃活動資助計劃」?
凡此種種,當局應該預先向業界有一個清晰的立場,否則,會否造成過往有團體打着活化古蹟的名義,申請政府資助,用政府錢政府物業為團體賺錢謀利的怪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