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法工委:港澳特區注重在本地立法中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

【點新聞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今日(22日)在一份報告中表示,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注重在本地立法中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遵循和貫徹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有關法律、法律解釋和決定的精神。

當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關於2024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的報告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對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開展備案審查,是憲法和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賦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一項法定職權,是「一國兩制」下中央對特別行政區立法活動進行監督的一種制度安排。

報告指出,多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的範圍一直包括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本地法律。202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報送備案的本地法律34件,澳門特別行政區報送備案的本地法律26件。收到報送備案的法律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依法對備案法律進行審查。經初步審查,尚未發現需要將有關法律發回的情形。

報告指出,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注重在本地立法中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權威,遵循和貫徹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通過的有關法律、法律解釋和決定的精神。例如,2024年3月23日,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刊憲;4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收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報送備案的該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全國人大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和立法義務,為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提供法制保障。2024年5月27日,澳門特別行政區第10/2024號法律《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刊登公報;5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收到澳門特別行政區報送備案的該法律。該法律及時落實了2023年12月29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實施管轄的決定》,有利於進一步加強澳門與內地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推動澳門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報告表示,備案審查制度有利於促進特別行政區在有關法律形成過程中對其中涉及中央的有關事務和憲制性問題加強研究論證,必要時可向中央有關部門提出法律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