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暴動案重審 陳虹秀不作供 明年3月裁決

【點新聞報道】社工陳虹秀及3名男女被控參與2019年8月31日灣仔暴動,獲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席前罪脫。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去年上訴得直,上訴庭下令發還區域法院另一名法官重審,其中3名被告早前承認暴動罪,陳虹秀拒絕認罪,案件經審訊於上周五裁定陳表證成立。案件昨於區域法院續審時,辯方表示陳選擇不作供,只呈上5名品格證人信件。暫委法官鍾明新遂將案押至本周五(13日)作結案陳詞,並定於2025年3月11日裁決。

45歲被告陳虹秀(報稱註冊社工),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香港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本案中承認暴動罪的3名被告包括27歲女子賴姵岐、31歲電腦程式員鍾嘉能及27歲廚師龔梓舜。法官會等待陳虹秀案審結才量刑,3人續還柙。法官昨亦指示控方通知3人的法律團隊,商討排期於明年4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