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明年5月實施 資助僱主25年

政府就取消強積金「對沖」修例刊憲,明年5月1日起生效。(香港中通社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政府今日(29日)在憲報刊登《〈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生效日期公告》),指定明年5月1日為《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修訂條例》)的生效日期。《生效日期公告》將於12月4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修訂條例》於2022年6月獲立法會通過,取消對沖不具追溯力,僱員如在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僱主可繼續用其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前的受僱期所衍生的遣散費或長服金。

為減輕僱主負擔,政府將於明年5月1日同步推行為期25年的「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以分擔僱主因取消「對沖」而增加的遣散費及長服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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