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觀察|黎智英是在否認控罪 還是否定過去的自己?

文/陳安民

過去一段日子,黎智英在其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親自作供、親自辯護,一個十分有趣的觀察,是黎智英所否認的,似乎不止是不同控罪,而是否定過去的自己;從非法「佔中」開始,黎智英被視為反對派最大金主、亂港分子頭目,如今被送上法庭受審,一時對指控表示「不記得」,一時指自己沒有向下屬落指令,一時又想否認呼籲外國制裁中央或特區官員,但這些「否認」,專業的法官會相信嗎?亂港頭目上到法庭,大部分行動就與己無關?

一直留意黎智英出庭作供的情況,一直就有種「不是吧?」的感覺,當中原因,就是黎智英的證供,與他過去的言行大相逕庭,例如在11月21的庭審,「我忘記了」就成為了黎智英的口頭禪,對於自己和《蘋果日報》高層人員的來往訊息、通訊方式等,不少都「忘記了」;到翌日(22日),即是第95日審訊,對於鼓勵遊行、抗爭的言行,又否認是煽動。

基本上,之後的庭審,黎智英都大致採取一種否認犯罪的態度,例如踏入第96日審訊時,他自己也指出《蘋果日報》(英文版)的立場就是「黃」營的立場,即是反政府、反中,但對於其前下屬張劍虹作供時指,黎智英對《蘋果》英文版的編採指示是逆權、抗爭、制裁,黎智英又否認,稱無要求報道關於制裁。直至昨日(27日)的審訊,提到黎智英出席《細說中南海》網台節目時揚言,蓬佩奧與他會面時問黎智英「美國可以怎做」?黎智英回應「美國可以制裁現時有份鎮壓和打擊今次運動的香港和內地官員,等佢哋知道,佢哋所做嘅壞事係有後果。」

一時要求制裁,一時又說自己無要求下屬報道制裁,兩者理論上可以「同為真」,即是黎智英可以叫美國制裁,但到自己親自「指揮」的《蘋果日報》,他就不要求下屬報道制裁的事,這說法有沒有說服力,公眾可自行判斷。近日,網絡、媒體仍在流傳黎智英的新聞片段,例如黎智英在2019年7月黎智英參加美國「保衛民主基金會」(Foundation for Defense of Democracies,簡稱FDD)座談會時,表明「香港會站在美國一邊,犧牲性命、自由、所擁有的一切,站在前線為美國而戰,故美國應該在言論、行動上支持香港。」

再看其他公開新聞,在2020年6月,黎智英就接受反華媒體自由亞洲電台的訪問,黎表示自己「希望美國先制裁內地官員」,又表明如果香港國安法正式立法,「香港都完了」。如果拿黎智英之前的話,跟在法庭的話去對比,就是黑暴時,反政府、反中央要求制裁,黎智英做得夠公開、夠大聲,又夠兇狠;但上到法庭,如果有指示下屬涉嫌作出煽動等行為,他可能就「不記得」、「只是建議」、「沒有此事」。涉及制裁的報道呢?原來「只是」下屬的一面之詞。

記者一直有個想法,攬炒派或反對派在2019年擺出的姿態,就是要攬炒,甚至想特區政府「冧檔」,中央官員也受到制裁,「35+顛覆政權案」的被告如是,黎智英也一樣,到了現在,黎智英就「沒有要攬炒,沒有要破壞」?如是表達合法訴求,不必打砸搶燒,也不必顛覆政府,更不必要求外國制裁;今日的黎智英,打倒昨日的黎智英,到底法官會否相信黎智英的供詞?記者相信,法官必定會衡量所有證據後,作出公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