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暴動3男判囚6年 法官斥咎由自取
【點新聞報道】2019年11月18日,香港警方包圍非法佔據理工大學的暴徒,有百人由理大衝出企圖逃跑,部分人在暢運道被捕。在被控暴動罪的15名涉案者中,包括兩名護士在內的3名被告不認罪受審,於上月初在區域法院處被裁定罪成。法官謝沈智慧昨日判刑時,狠批3被告表示後悔是「口惠而不實」,完全沒有減刑因素,前途受影響是「咎由自取」,遂判處3人各監禁6年。
3名被告分別為現年27歲的朱健君、24歲的許銘晉、27歲的馬健朗,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7日至18日期間,在香港理工大學與暢運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官謝沈智慧昨日在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陳詞稱,被告朱健君及馬健朗同為註冊護士,指二人因本案而失去工作,也沒證據顯示3名被告有份帶領、煽動等,僅為從旁協助的參與者,而辯方又引用理大另一宗案件「梁子揚案」,指該案5名被告罪成後被判囚15個月至19個月。
法官謝沈智慧指,本案與「梁子揚案」案情完全不同,指該案的被告僅牽涉逃出理大,但本案被告承認曾在理大內暴動,批評辯方是在扭曲事實,誤導法庭。法官強調,香港為法治社會,不能容許針對執法者的罪行,而理大暴動早有預謀,為香港其中一宗暴力程度最高,規模、威脅性及滋擾性最大、對社群關係影響最嚴重的暴動案件,有警員在值勤期間右手手指筋腱斷裂、裝甲車被焚燒,理大共需花費3億元維修。由於沒證據顯示被告有份帶領暴動等,故以監禁6年為量刑起點,沒有減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