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上廣深均宣布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廣州12月1日起取消普通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中新社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繼上海、北京和深圳後,今日(22日),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稅務局取消廣州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此前,北京、上海、深圳已發布樓市新政,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三個城市的要求基本一致,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同時,三地適用與全國統一的個人購房契稅優惠政策

  •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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