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接京滬後 深圳下月起取消普通和非普通住房標準

深圳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點新聞資料圖片)

【點新聞報道】據新華社報道,繼上海、北京後,1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自2024年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並對相關徵稅問題予以明確。

通知明確,在個人出售住房增值稅方面,深圳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後,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在個人購買住房契稅方面,深圳市適用與全國統一的個人購房契稅優惠政策。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通知還明確,對個人轉讓住房未提供完整、準確的房屋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房屋原值和應納稅額的,根據規定實行個人所得稅核定徵稅,以轉讓收入的1%核定應納個人所得稅額。

此次政策調整將加大居民購房優惠力度、減輕二手房交易成本、緩解房企財務壓力。例如購買一套面積140平方米,總價為600萬(人民幣,下同)的首套房,調整前契稅為9萬元(600*1.5%)。調整後,契稅稅率減少到6萬元(600*1%),直接省下3萬元。若購買的是二套房,還是以上述案例房源計算,調整前為18萬元(600*3%)。調整後減少到6萬元(600*1%),則可一次性省下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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